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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版《神雕侠侣》:烟花散尽(作家出版社出版)

发表于: 2008-04-24 00:52 32682人阅读 108人回复 只看楼主 | 第5页 | 最后一页

    北海通

    精华4
    齐敏和洪彤听了,脸都羞红了,洪彤啐道:“杨静伟,你为师不尊,就会教坏学生。”
    老杨严肃地对大傻说:“看,你们祖师婆婆生气了,快去给她买棒棒糖去。”
    大傻:“不如,我们大伙一起出去买棒棒糖吧,好让路引清净清净。”
    老杨点点头,说:“也是,正主要出场了,我们也该退居二线了。”
    路引疑惑不解地望着教练,老杨说:“多亏了小曼,她昨晚一宿都在给你换湿巾呢,你昨晚真是烧得吓死人的。”
    路引迷糊地说:“小曼?”
    老杨微笑颔首,和众人一起退出了病房。
    齐敏在门外把叶小曼推了进去。叶小曼怯生生地立在门边,脸上满溢着怜惜、内疚之情。路引这一年来朝思暮想的人此刻就站在眼前,他想到自己现在这副窝囊相,想起她这一年来的冷漠,心中难过,别过了脸不去看她。叶小曼走到病床边的凳子上坐下,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说:“烧退了,昨晚烫得厉害。饿不饿?”
    “你不用对我那么好,我不配。”路引语气颇为冷淡。
    叶小曼心中一酸,眼中差点要掉出泪来,“傻孩子,我知道,你生我气了。”
    路引软软地说:“我从来没有怪过你,更没有生过你的气。”
    “傻孩子,你听我说好不好。这一年来,我每天都要去医院看邱孟华,按爸爸的要求学法语、考六级、考雅思,我觉得好累,我快撑不住了。有时在窗台远远看着大傻送齐敏回来,我好羡慕他们,可是我就是没有勇气去反抗、去争取自己想要的幸福,我觉得自己好懦弱、好卑微,是一只任人摆布的木偶。是我把你害成这样的。”
    路引转过头来,幽幽地望着她,让她既感心痛又感内疚,他刚想开口说话,她摇了摇头,把点滴的速度调慢了一点,双手握住他的右臂,“你不要说话了,你听我说。昨天晚上我回姥姥家吃饭,后来爸爸去接我。我看到车子的后座上有血,就问爸爸怎么回事。听我爸一说,当时的第一反应,觉得受伤的那个人一定是你。我就对爸爸说明天学校里有事,晚上不回家了,要直接回学校。我从来没有对爸爸说过假话,他就信了。回到寝室的时候,敏敏正接到大傻打来的电话,要立即给你准备五千块钱的住院押金,我们当时身上没有那么多钱,只好让洪彤给杨教练打电话了。我赶到这里的时候,你正在抢救。我那时想,如果你有什么不幸,我,我……我真不知该怎么办才好。当时,大傻和一栋的身上全是血,衣服也撕破了,裤子上全是血疙瘩,那些都是你的血。我看见了心里很难受,他们一边和我说你出事的经过我就一边打冷战。人家叫你喝了那杯酒你为什么不喝?他们叫你跪下你就跪下,你为什么总是,总是这么要强,你难道不知道爱惜自己的身体吗?如果航航和一栋不冲进来怎么办,那些坏人会放干你的血的,你怎么这么傻?你从急救室里被推出来的时候一动不动的,把我吓坏了。我那时就想,老天啊,如果你能让我的傻孩子活过来,我什么都不顾了,我再也不理邱孟华了,不去法国了,就是我爸妈不要我,我也认了,只要你能好好的。”她爱怜横溢地望着他,右手轻轻地抚摸着他正在打点滴的右臂。
    从来夸有龙泉剑,试斩情丝得断无?就连叶小曼自己也不知道,在内心深处,她早已对路引爱恋极深,这一年来她为了不忤逆父命,强自克制自己的感情,她心中之苦,绝不比路引少半分,直到此刻路引身受重伤,几有性命之虞,她才发觉原来在她的生命中他远比那些世俗的功名、伦常重要得多。
    路引有气无力地说:“我这么一个人,不值得你这样,我会耽误你的前途的。”
    “傻孩子,没有你,我要什么前途?这一年来,你以为我一个人过得好吗,你以为我过得开心吗?是我错了,我知道我做得很过分,你生我的气了,要不然你也不会和他们跑去喝酒。如果我一直好好地和你在一起,你就不会受这么重的伤,流那么多的血。你原谅我好不好,你不要再生我的气了,答应我,以后都不要再去那样的地方了,好不好?”
    路引淡淡地说:“我明白你的处境,我怎么会怪你?我只是觉得,你不能和我在一起,那是我的命。我也怕痛,也不想死,但那时觉得不如就死了,图个痛快。可惜一点都不痛快,只是很痛,血在慢慢地流,我在慢慢地死。那时我想我快要死了,如果能再见你一面我会死得开心一点。”说到这里,上气不接下气。
    叶小曼轻轻地抚着他的下巴,他新长出来的胡子像一个刷子似的在刺着她的手掌,“胡子又长出来了,明天帮你刮好不好?昨晚上我一直在想,如果你醒了,我要怎么样你才肯原谅我,我要跟你说些什么才好。不管你想知道什么,我都会告诉你的。我想到很多话要跟你说,现在又不知道说些什么了。这一年来我很矛盾,又想见你又怕见你,怕见了你之后就收不住心,再也控制不住自己。我现在不怕了,什么都不怕了,不管以后怎么样,我都不怕了。”说到最后几句,已是含糊不清,昨夜折腾了一晚,显然已经困得不行了。她脑袋一歪,喃喃地说了几句“傻孩子,你不要不理我”,便靠在床沿上,睡了过去。
    路引听得她这么说,心神交荡,忽然间觉得头痛欲裂,被切开的静脉伤口也痛得厉害,只是见叶小曼睡着了,便凝息屏气,过了约摸十来分钟,痛感才渐渐地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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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61楼 2008-04-28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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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海通

    精华4
    8长城脚下
     
    汽车往八达岭方向一路疾驰。路引不多说话,更多的时候只是望着窗外倏忽而过的风景发呆。兰月冰是个外冷内热的人,当她相信一个人,相信这个人不会伤害她,不会觊觎她的财富和美貌的时候,她就把自己在商海浮沉历练的那副保护面具蜕了下来,像晚上用纯正的西班牙橄榄油卸过妆的那张脸一样,干净而透明。她觉得,因为自己年轻漂亮又有资本,那些在她身边来来往往的男人,大部分是冲着她的姿色和财富来的,一个个居心叵测、图谋不轨。这让她不得不筑起一道外人看来高不可攀、难以逾越的屏障,来挡住那些形形色色的诱惑和欺骗。而路引这个人,友善平和,细心体贴,还有那么一点点的风趣,最重要的是,他对她一点侵略性和企图心都没有,让她感到非常的安心。
    来到八达岭长城脚下的时候,已是中午,太阳升得老高,照在身上暖暖的,有点发烫。兰月冰和路引在一个农家院里吃了一顿虹鳟鱼,稍事休息之后,他们开始登长城。
    秦始皇为了内固疆域外却匈奴,把战国诸侯割据的防御城墙修筑连接起来,尔后从秦到明各代,陆陆续续修了一千多年,形成了一条东起鸭绿江,西至嘉峪关,绵延万里的长城,跨越中国九个省份。八达岭是居庸关的前哨,是经过修缮的,因而路引和兰月冰现在见到的已非古代的长城了。秦以后,许多朝代由于军事防御的需要,都对长城进行过不同规模的修筑和改建。由于兵燹和自然侵蚀,长城遭到了不同程度的毁损,现在保存较好的只有明长城。因为到了清朝,雄才大略的康熙皇帝认为修长城劳民伤财,并且他的祖辈就是破长城而入关的,就算没有吴三桂作内应也绝对杀得进来。一个内部已经腐朽没落的政权,仅靠一道筑起来的石墙是无法幸免于外族强大势力入侵的。因而明朝之后,长城就没有再修复。
    起始阶段,路引与兰月冰另辟蹊径,从一个垛楼处下到山脊,沿着城墙前进。有一处山路特别狭窄,路引脚一滑,差点就滚下山去,幸好他抓住了一株树干,才阻住下滑之势,手背被划出了许多血丝。兰月冰却已吓得花容失色,慌忙从包里拿出纸巾来给他擦掉,路引笑笑说不碍事。在另一个垛楼处,他们重新翻上了长城,游人不多,一路都畅行无阻。四周都是莽莽苍苍的山岭,深酽的黄色覆盖了一切。游龙一般蜿蜒的长城由于山体的掩映而变得神出鬼没,明明一眼看过去山那边没有城墙的,走过一段之后,山势低缓,依山而筑的城墙便裸露出来,开旷中总隐藏着几分神秘。山势渐陡,远方高处是一座烽火台,据山之要冲,是这一带长城的制高点。路兰两人来到烽火台下,看见连绵不断、褶皱一样层层叠叠的山岭上棕褐色的长城,如潜龙在渊,蓄势待发。古代,长城是保家卫国的屏障,将士们一遇入侵,誓死捍卫阵地,人在城在,人亡城亡,不知留下了多少孟姜女的悲情泣诉,多少“匈奴未灭,何以为家”的热血誓愿,多少“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壮怀激烈。这时,一只鸣啭的百灵从林木中跃起,在他们的头顶盘旋了数圈,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金光灿灿的,随后便飞向了远处。兰月冰难得来一次郊外,见到这只百灵那么好看,不禁悠然出神。
    路引神情恍惚地漫步在城楼上,不时抬起头来,望着西北方向那些辽远的丘陵尽头不知在想些什么。橘红色的午后阳光照在身上,一如既往的使人感到懒意洋洋,看见兰月冰坐在一个楼台处赖着不肯走,说:“你在这休息一下,我到前面去看看。”
    走到一个更高的楼堡处,路引爬上一个悬空的楼台,下面是陡狭的山坡,密密麻麻的灌木丛连绵不尽。他向着西北的方向极目远眺,阳光毫无遮拦地照在他的身上,那里除了漫无边际的丘陵和不时露出的颓败城阙,风景并无特异之处。兰月冰走过去,坐在楼台上,双脚离地,在半空荡来荡去,看见他抬头凝思的样子,在落落的光影中有如一座雕像。片刻,路引从楼台上跳下来,坐在她身边,她从旅行包里掏出两瓶矿泉水递给他。路引会意一笑,很轻巧地拧开了其中一瓶的盖子,递了给她,自己开了另外一瓶,喝了两小口。兰月冰接过水二话没说,咕咚咕咚地喝了大半瓶。
    突然,路引叫道:“你看,那是什么?”
    “是一只兔子!”兰月冰扯了一下路引的衣袖,“我们去捉那只兔子吧。”路引不置可否地望着兰月冰,他以为她只是随口说说而已,但没想到她真的要付诸行动。兰月冰让路引先跳下去,这样她从垛楼里跳到下面的山坡时他便可以接住她,她就不会摔倒了。路引遵命行事,像只幽灵般轻盈地跳到垛楼外的山坡上,接住了略显笨拙的兰月冰。
    那只灰黄色的野兔在离他们二十多米远的地方蹲着不动,嘴里在慢悠悠地嚼着一根蒿草,并没有马上逃跑,根本没有把这两个不怀好意的不速之客放在心上。兰月冰蹑手蹑脚地走过去,在离兔子不到十米远的地方,兔子开始慢腾腾地往后跳。兰月冰可不想让即将到手的猎物就这么轻易地溜走,沿着斜坡滑了下去,裤子都被黄土擦脏了一大片。路引不紧不慢地跟在后头,叫她小心点,别被灌木上的刺给刺到了。兰月冰下到坡下的平地,这里到处都是低矮的灌木,有的稀疏,有的地方又长得分外茂密。那只兔子很机灵,哧溜哧溜地钻来钻去,并不跑远,可是每当她靠近的时候,兔子又逃到了相对安全之地,总是和她保持着一段不远不近的距离,让她觉得唾手可得,一旦真正想下手却又咫尺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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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62楼 2008-04-28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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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海通

    精华4
    路引让兰月冰从左边包抄过去,他在右边埋伏,两人合围,可以将兔子逮个正着。兰月冰依令而行,跑到左边的灌木丛里。那边的灌木茂密异常,兔子钻不过去,路引又从右边挡住了它的逃跑路线,已与兰月冰形成了合围之势。兰月冰一个箭步冲上前,刚想把它捉住,只见小灰兔左一跳右一跳,灵动异常地从两人的空档中钻了过去,跑到一个小土坡上的时候居然还转过身来对着他们龇了龇嘴,仿佛在说,嘿,两只菜鸟,跟老子玩,你们还嫩着呢!然后就乐颠颠地跳到山坡底下的灌木丛中去了。兰月冰眼望着路引,显得颇为失望,路引则一副英雄气短、廉颇老矣的样子。
    从山坡上爬回城垛的时候,路引抱住兰月冰修长圆润的双腿,托她上去,忆起在温泉里她骄人的身姿,一道很久都没有出现过的欲念在他体内蠢蠢欲动。上得城垛良久,那道欲念才慢慢地消退。
    时值初冬,又非旅游旺季,八达岭的游客不多,游人这时都已三三两两地往回赶。兰月冰和路引驱车回到农家院的时候,几抹红霞斜挂在天上,落日的光照已隐没到地平线下,虫豸的鸣叫开始旺盛起来。
    兰月冰点了土豆炖羊肉、板栗烧鸡、京酱肉丝几样农家菜,还要了一瓶半斤装的北京二锅头,说要给路引饯行。
    “别喝了,到时又吐得一身都是。”
    “北方人,哪有吃饭不喝酒的,那天我状态不好,所以吐了。今天状态好,这点酒,肯定没问题。”
    吃完饭,已是晚上八点多了。看到这么晚了,开车回城不安全,路引提议在农家院里住一宿,第二天早上再回市里,他第二天下午的飞机,肯定误不了。兰月冰点头说好,两人便在农家院里各要了一个土炕房。洗完澡之后,兰月冰看了会电视,觉得无聊,就出门去找路引,路引的房里却空无一人,她走到院子里,发现他正在饶有兴致地看农家院的老板把新鲜的白菜放进地窖里。
    兰月冰略带揶揄地说:“路助理,你真敬业,干一行爱一行啊。”路引笑笑没说什么。
    “我们出去走走吧?”路引点点头,和她走出了农家院。
    兰月冰从口中掏出了两块绿箭,递了一块给他,以驱散口中的酒味。
    路引想起下午她要他帮开矿泉水瓶,打趣道:“兰总,要不要我帮你剥开?”
    “你叫我名字好了。”路引忆及他和萧潇初识时的光景,说道:“是,兰总。”脸上带着笑意。
    兰月冰见他这么说,低头一笑,眼睛眯成两道弯弯的月牙,嘴角处露出两个可爱的小酒窝,妩媚动人之极。
    乡间小道上铺满了厚厚的落叶,踩在脚下发出窸窸窣窣的响声,月光照在白桦林粗大斑驳的枝干上,把白桦树的影子拉得长长的,晚风吹来,树干微微颤动,地上的树影轻轻摇曳。远处的板栗林里流萤闪闪,如同一群在迎风起舞的孔雀。饭桌上已经说了太多的话,晚饭的酒像使人忘情的毒药,使兰月冰的心事都化成了灰烬。走在平滑的山道上,兰月冰低头在踢一个肥大溜圆的心里美萝卜,路引在一旁默不作声,此情此景,两人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司空图说,不著一字,尽得风流;白居易说,此时无声胜有声,用于描述此间光景,最适合不过。
    夜显出了幽暗的色调,古老的村庄,仿佛千百年来从未改变,风吹树叶如轻涛拍岸,风过后,一切又恢复了静谧,安静得树叶簌簌落地的声响都听得见。在一排低矮的苹果林前面,有一道青砖砌成的石墙,路引跃上去坐稳之后拉了兰月冰一把,她也舒舒服服地坐到了石墙之上。两人并排坐在石墙上,兰月冰见路引不说话,气氛显得有点沉闷,寻思着说些什么好,她想了一会,向他讲起她小时候住在胡同里,奶奶在月光下给她做冰糖葫芦的童年趣事。
    幽蓝的夜色中,初冬的晚风拂起兰月冰的秀发,她雪白的脸庞上爬遍了满月的橘黄,颈脖处露出一小块雪白晶莹的肌肤。兰月冰说了一会,见路引不吱声,侧过脸来,发现他正直勾勾地望着自己,眼神那么温柔,像这无边的夜色。仿佛受了上帝的指引,路引移动身子,把脸向她贴过去。兰月冰睁眼望着他,看他一寸一寸地朝自己逼近,只感呼吸紧迫,仿佛胸腔都要炸裂开来似的,自己却像被武林高手点了穴,想动又动不了。他轻轻地在她唇上亲了一下,见她呆若木鸡的一动不动,旋即向她深吻过去。兰月冰脑中一片空白,不知该如何应对,惶急中用舌头把嘴里的口香糖朝他的嘴巴里推了过去。路引一怔,随即把口香糖吐了出来,然后跳到地上,说道:“你下来,你给我下来。”兰月冰在石墙上魂不守舍地喘着气,仿佛没有听见他的话。
    路引在底下又喊了两声,兰月冰还是没有半点反应,只是胸口在剧烈地起伏不定。
    “你快下来,我突然想到一件重要的事情要跟你讲。”
    兰月冰头也不低,仰头望着天上的朗月,自言自语道:“我还是不要下去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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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63楼 2008-04-28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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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海通

    精华4
    这时,路引脑中灵光一闪,想起大傻在学校教过他的一些无赖招数,慌里慌张地喊了一声:“蜈蚣,快看!”
    兰月冰不知是诈,“啊!”地大叫一声,也顾不上察看,忙不迭地跳了下来,她脚刚落地还没站稳,就被路引揽了过去。路引不由分说地用嘴堵住了她的唇。兰月冰一惊一乍之下,浑身无力,被路引推在石墙上疯狂地吻着,整个娇柔的身子浑若无骨。等他放开她的时候,她像摊水一样倚在墙上,有气无力地说:“你借酒行凶,欺负人。”路引望着她犹如深湖般的双眸和绯红的脸蛋,把她贴到脸颊周围的头发拢到耳垂后面,粗喘着大气,说:“那又怎样?”然后是更加疯狂的亲吻。兰月冰只感浑身酥软,推了他几下没有推开,反而被他强壮的双臂搂得更紧,她再也无力反抗,嘤咛了一声,闭上了双目。
    在农家院的旅馆里,窗外万籁俱寂,路引和兰月冰缠绵融合在一起。兰月冰只感到窗外的风刮得越来越凶,越来越猛,后来风又变成了海浪,一波一波地朝自己涌来,直至把她完全淹没。在兰月冰的记忆里,那天夜里的浪涛尤为汹涌,风声一直在怒吼呼啸,整夜都不曾歇止。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刺破农家院厚厚的窗户纸,照在兰月冰的脸上,把她灼醒了。她睁开眼,觉得阳光很刺眼。她想揉揉眼睛,一动,才发现胳膊被路引压着,他的头靠在自己右肩上,压得她整条臂膀都发麻了。她怕自己惊醒了他,就没动弹,侧脸望他,发现他的下巴上长出了青青的胡碴,稍微一动,便扎得她的胳膊痒痒的。他的睫毛很长,在晨光的映照下闪闪发亮,很是好看。不知道谁说过,善良的孩子都有着长长的睫毛。他的睫毛这么长,会是个好孩子吗?他胸前挂着一个碧绿的玉佩,系着玉佩的红绳许是戴得久了的缘故,颜色褪尽,变成了淡淡的灰白色;他身上有两道吓人的伤疤,有一道疤像条蜈蚣似的从左至右盘绕在他的左肩,不知当年是受了什么样的伤,缝了这么多针;右腕处那道疤平整而光滑,令她疑心,他该不会是曾经割腕自杀吧?忽然,路引眉头一皱,嘴巴蠕动,呢喃地喊了一声,只是声音太模糊,听不清楚他在说些什么,看样子是在叫一个人的名字。路引又喊了几声,最末那两声声音很大,“小曼,小曼。”兰月冰终于听清楚了。小曼,这多半是他初恋女友的名字。自己昨晚跟他这么亲密,他现在却喊着另外一个女人的名字,在他心里,那个叫小曼的女子想必比自己重要得多。她又想起昨天在长城,他站在城垛上眺望沉思、在落落的光影中像座雕塑的样子,他心里一定搁着一些他永远也无法忘记的事情,那些事情潜藏在他的内心深处,也许自己永远都不会明白。
    路引醒来的时候,察觉到兰月冰光滑的肌肤紧贴着自己,回想起昨晚发生的事情,觉得这一切竟是那么的不可思议。在叶小曼出事之后,他的下体就再也不能勃起了,他以为自己这辈子再也不能成为一个正常的男人了。此刻,他知道,昨晚自己酒后失控,与兰月冰在一起的激烈、缠绵,将他多年来压抑的情感和身体内潜伏的能量全部引爆了,同时也把自己这六年来的一块心病给治好了,使他知道自己仍是一个正常的男人。可是他很清楚,哪怕是在和兰月冰有了肌肤之亲之后,他心里始终只有叶小曼一个人。他又恨又怕,心中充满了负罪感。
    在首都机场,登机前,路引和兰月冰像相爱已久的恋人一样亲吻道别,兰月冰脸上有明媚的笑容,没有半分离别的感伤。望着兰月冰满怀柔情的笑脸,路引明白,她是强装出来的,她是不想让自己心里有负累,她越是这样,他觉得自己的负罪感越重。
    在飞机冲上云霄那一刻,兰月冰站在空旷的候机室里,眼泪突然间就哗啦哗啦地直往下掉。她一边对自己说,我不哭,我很开心。可是眼泪还是不由自主地落了下来。路引的出现,对她来说,就像一个天外来客,太突然了。他漫不经心的目光令她所有的设防都不攻自破,他淡淡的忧伤和灼热的眼神掺杂在一起的凝眸令她的故作矜持阵脚自乱;他在她包围得密不透风的爱情禁区里冲锋陷阵、如入无人之境,未动用一兵一卒,就兵不血刃地冲垮了她最后的防线;他来北京才两次,他们在一起,前后只有十几天的时间,可是在兰月冰心里,他仿佛已经来了很久了,好像他们在一起已经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情。她以为自己这一辈子都走不出三年前那场不堪回首的恋情了,以为自己再也不会轻易相信一个男人了,为何却那么轻易地爱上了他?
    爱情来的时候快得像道闪电,一下子照亮兰月冰的整个生命,爱情走的时候,却是细水长流,不肯彻底,把她的生命也一点一点地带走,只留下人比黄花瘦的寂寞躯壳。兰月冰驱车回到家里,打开音响,放了一张莎拉布莱曼的CD,把扩机的音量调得很大,然后走进浴室,泡在放满热水的浴缸里,把头埋在水里闭气,这是她抵抗忧郁和痛楚最有效的办法。因为,没有人可以发现在水中哭泣的鱼。可是这次,她发现自己失败了。当她把头从水中抬起来,路引站在长城楼堡上举目眺望,像座沉思的雕像的样子在她脑子里生根发芽,挥之不去。她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她对自己说,我要坚强,他不可以击倒我的。于是,仿佛路引真的没出现过,他从未在她生命里停驻过一样,她一个人在屋子里看金凯瑞的喜剧,没心没肺地大笑,她以为,这样就可以忘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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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64楼 2008-04-28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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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坛版主

    精华34
    1:40到新力新华书店,路兄经已飞机。

    北海通

    精华4
    原帖由 江葭 于 2008-5-1 15:13 发表
    1:40到新力新华书店,路兄经已飞机。


    早饭都没吃,前胸贴后背
    真是SORRY,老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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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66楼 2008-05-01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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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海通

    精华4
    章风

    1记忆之城

    从越南回到中国,萧潇从昆明转机,直接回了重庆。她的手机沉在西贡湄公河的支流里,连同孟昱对她至死不渝的爱一起深埋水底。因而,没有人知道她的行踪。
    萧潇目光游离、失魂落魄地走在大学校园的校道上。冬天的校园里有成片的黄桷树,泛黄的叶子摆脱了树枝的最后一丝牵绊,如同漫天的大雪从天而降,从她的头顶缓缓滑落。她感到自己似乎穿行在时间隧道里,宽阔整洁的校道、斑斓错综的花圃、肃穆古朴的教学楼、人声鼎沸的操场,那些撒落在校园里的欢笑,那些飘散在青春里的记忆,那些再也回不到从前的时光,如同这漫天飘摇的落叶,在她心里徘徊辗转。那些细碎的阳光砸在林荫道上四散迸裂的午后,她和刘易牵手在校园里迎风沐雨,看天上云卷云舒,看地上扬花翩跹的七百多个日子里,生活是那么的恬静、平和,好像这纷纷扰扰的尘世离她有十万八千里远。要是她能够一辈子依偎在刘易那宽大的肩膀上,将躲在象牙塔里的纯真年代一直延续下去,永远不用考虑尘嚣纷扰的世间琐事,那该多好啊。刘易悠远深情的眼神,温暖白皙的手掌,他细长的手指穿过她的发间轻抚她脸庞的疼爱,那些过往的甜蜜,又历历如见。
    不经意间萧潇走到了学校的A栋教学楼,去到那个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自习室,找到东边靠墙那个桌面缺了一角板漆的位置坐下。窗外是一片萧条的景象,那棵早已秃顶了的桦树孤零零地伫立在风中,三五成群的学生徐徐走过那条暮色苍茫的校道。萧潇从前总是在这个位置自习。后来,她发现前面总是会有这样一个男生坐在那儿,一头长发,脸上带着淡淡忧伤,经常用手支起他那苍白的脸庞,对着窗外发呆,一坐就是一个下午,有时是一整天,连姿势都很少变换。出于好奇,有一次她趁那个男生不在,走过去看了看他摆在桌上的书,是两本萨特的哲学著作,她顺势翻了翻,发现里面有很多用红笔圈圈点点的注释。忽然,一个低沉又温和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你也喜欢萨特吗?”
    萧潇抬起头,见是那个男生,她腆着脸,没有说话,从旁边的空位走了回去。那男生笑了笑,对她说:“喜欢的话可以借给你看看。”
    萧潇依然没有答话。她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心如鹿撞。第二天来上自习的时候,她发现桌面上放着一本崭新的《萨特的世界》,书里夹着一张书签,写着一行清秀的字: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送给你,刘易。翌日,她把一本《法拉奇作品选》放在他座位底下的抽屉里,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她左等右等,坐立不安,那个长发飘逸的男生却始终没有出现。
    当一个人心里有期盼的时候,爱情就悄无声息地来了。刘易重新出现在那个位置的时候,发现了萧潇放在抽屉里的那本书,他转过身来对她微笑,萧潇毫不畏惧地将目光迎了上去。一切都发生得如此自然,没过多久,刘易的座位就挪到了萧潇的旁边,两颗年轻而孤独的心被那些深奥有趣的哲学和那些激动人心的传奇传记连在了一起。萧潇记得刘易对她说过,除了你,我以为在这世界上,不会再有第三个人能跟我对话了。她好奇地问:“那前两个是谁?”刘易骄傲地说:“第一个是萨特,第二个是哲学系最年轻的硕士生导师汪明华副教授。我被保送念她的研究生。”她被他的满腹经纶和满脑子的奇思妙想所深深吸引。她决定从此要成为西蒙娜·波伏瓦那样的女人,悉心照料身边的刘易,让他将来成为一个和萨特一样伟大的哲学家。但她知道,刘易决不是那个其貌不扬的小老头,她的刘易星目剑眉,手指修长,长发飘逸,她的刘易是俊美的阿波罗王子。
    在平静温和的外表之下,刘易有着一颗灼热狂野的心。萧潇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总是能感觉到他那汹涌澎湃的爱。可是每当激情过后,他又总是那么沉默那么深远,一句话也不说。她发现刘易有着她无法企及的深度,她永远也猜不透他的脑子里在想些什么,心里隐约生出一丝忧虑。她在努力地适应他,按他所希望成为的那个人去改变,但她发现,波伏瓦不是她想要成为的人,她越是努力,就越不像她自己;她害怕继续这样下去,她不但做不了波伏瓦,她连自己是谁都要迷失了。这种精神和现实的分离带来的痛苦无法言喻,萧潇不知道该如何继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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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67楼 2008-05-01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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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海通

    精华4
    孟昱在萧潇最痛苦最煎熬的时候对她说,你不应该整天沉溺在不可捉摸的幻境里,这是一份不真实的感情,你需要的是一个简简单单的人来给你一份踏踏实实的爱。给我一个机会,让我来照顾你,我会给你一份坚实而稳定的感情,答应我,好吗?可刘易根本就是一个生活在自己的理想王国之中,不善交际、不懂世情的堂吉诃德,他需要有一个可以站在他背后的女人来帮他打理现实生活中的一切。萧潇觉得自己不能撇下刘易,她无法想象他没有她将会是一个什么样子。但她也清楚地知道如果继续跟刘易在一起,改变自己去迎合他,迟早会把自己给毁了。
    临毕业前,正当萧潇不知道自己该如何抉择的时候,她看见一个网友的游记,“当你独自一人倘佯在云海绵长、宽广而细柔的沙滩,当你独自行走在这个城市纤尘不染的街道,当你呼吸着这个中国负离子含量最高的城市清新的空气,当你满眼被青绿的九里香和红艳的夹竹桃所占据,所有的悲伤和不快都会被驱散在习习的海风中。这是一个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地方,这里有一个告别悲伤的海滩,这是一个让人学会遗忘的城市,这是一个教我学会向往事说再见,对我说,嘿,生活,让我重新开始!一个生如夏花、死如浪花的地方。”看到这段文字,她流泪了,她知道了自己的抉择,就是要到她从来没有去过的云海,去到那个恬静得与世无争的城市生活,让时间帮她做出抉择,或者在那里尝试遗忘,学会向往事说再见。
    毕业之际,萧潇和相处了四年的同学们吃完散伙饭,分离在即,大家马上要各奔东西,那种浓浓的离愁布满了她记忆的天空。她带着深刻的痛楚和刘易道别,他仍然那么忧伤,对她说:“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爱情总有一天会死去,你离开也许是对的,或许这是拯救我们的爱情唯一的办法。如果分开一段时间后,仍忘不了对方,我们就重新开始。”她没有说话,在他清秀的眉目间吻了一下,转身离开。转身的刹那,她看见孟昱躲在那棵孤独的桦树下黯然落泪。
    萧潇带着对刘易无法割舍却又无能为力的爱,对孟昱的决绝、对自己的放逐来到云海。在毫无背景的情况下,她一个人独自在云海坚强地生活了下来。刚开始,她每天都会收到刘易发来的电子邮件,接着是一周两封,后来是一周一封,再后来是两周一封。半年之后,刘易的邮件开始变得没有规律,有时一个月都没有一封。最后一次收到他的邮件,是两个月前,在她离开云海去越南那个晨光初露的早上。
    离开自习室,萧潇走到哲学系研究生宿舍楼前,站在一排高大的乔木之下。忽然她看见一头飘逸的长发飞扬在冬天萧瑟的北风里,正是那个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身影,泪水不禁模糊了她的双眼。定睛再看,萧潇发现刘易的身边有一个步履从容、脸色安详的女人,她的泪水马上止住了。那是一个上了年纪的女人,岁月已经在她脸上留下了沧桑的印记。那个女人一脸慈爱地望着走上宿舍台阶的刘易,脸上闪烁着母性的光辉,那是汪明华副教授。萧潇的心里突然间变得异常的平静,平静得如同云海早春三月最风平浪静的海面。虽然只有惊鸿一瞥,但她明白,刘易想要的爱,只有那个女人能给,那个女人才能成为刘易的波伏瓦,她会体贴地照料他的日常起居,会给他她所不能给的全部。
    已经有太多人说过爱是永恒,人们竭力想要通过什么来证明曾经深爱,或是竭力想留住刹那间的永远,所以有了那么多的天长地久和海枯石烂,但这些誓言在虚无的时间和无常的人生面前是如此的不堪一击,孤独和寂寞把那些海誓山盟碾轧得碎如齑粉,那些誓言轻浮得如同晚风中飘散的青烟,短暂得如同黑暗夜空里转瞬即逝的烟花,早已风过无痕。刘易、孟昱、路引,令萧潇在斑驳陆离的情感世界中迷失。在这令人目乱神迷的感情涟漪之中,只有孟昱对她的爱是真正的永恒,因为孟昱的爱已经没有明天,不再有将来,这份爱让她感到与世界同在、没有被这个物质世界所遗弃,这份爱随着孟昱躯体的死去而升上苍茫的天穹,成为永恒。
    朔风凛冽,萧潇望了一眼西天凄艳的晚霞,如同看见天空在汩汩地滴血,她转身离去的时候,脸上的泪痕早已风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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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68楼 2008-05-01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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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华4
    2爱过方知情浓

    萧潇回到重庆的家里小住了几天。她父母对女儿突然回家感到很惊讶。在外地工作的两年多时间里,女儿除了春节放假,平日里难得有机会回家一趟。这次回来休假,萧潇的妈妈特别高兴,做了很多她从小就爱吃的东西,说女儿在外面工作辛苦,瘦了好多,要好好地补一补。萧潇她爸也专门请了两天假,在家专门陪女儿。萧潇尽量地表现出平静,不让内心的伤痛在父母面前显露出来,她不想父母为她操心。
    在家里呆到第五天的时候,萧潇说假期到了,要回报社报到了。知女莫若母,萧潇她妈还是从她强装平静的笑容里察觉出了一丝异常,只是觉得女儿既然不愿意讲,还是不要多问的好,女儿已经长大了,不管是什么事情,她应该学会独自面对。萧潇执意不让父母送她上火车,买了从重庆到成都的车票,她要去看望孟昱的父母。
    孟昱的家在成都城南神仙树片区的一个豪华住宅区里,那是一栋三层的小别墅。小区内小桥流水,亭榭遍布,绿化带葱郁浓密,时值深冬,仍不减绿意,令萧潇想起了云海遮天蔽日的榕树和满城的九里香。
    见到萧潇,孟母一副冷冷冰冰的样子,孟父倒比较开明,开车带她到孟昱小时候住过的地方和他小学、中学的校园里转了一圈。孟父说,孟昱从小就特别淘气,从小到大没少让他们操心。念初中那会,有一年暑假,孟昱和班上的同学到青城山游玩,发现山上有人在盗伐珍贵林木。为了拍摄山上砍伐树木的盗伐者,他悄悄地离开同学,清晨四点就蹲守在那片林区里。早上六七点钟的时候,天放亮了,那些赶早来砍伐珍贵林木的人开始了他们疯狂的盗伐。孟昱躲在树林里用相机拍摄他们现场作案的时候,为了获取更好的光线和拍摄角度,他在移动时不小心被一个机警的盗木者发现了。几个拿着电锯、伐木斧的盗木者疯狂地围追堵截孟昱,孟昱为了逃避追赶,慌不择路,逃走时一不留神掉进了一个七八米深的山坳里,昏迷了过去。孟家出动了整个家族的力量,一天之后,终于在山坳里找到了奄奄一息的孟昱。孟昱所在之处,离悬崖边缘不到两米,如果不是照相机的带子挂在一株松树上,他早就掉进悬崖摔得粉身碎骨了。家里人找到孟昱的时候,他右腿骨折,右肩韧带撕裂,身受重伤,处于休克的状态,但他仍然紧抱着怀中的照相机。见到孟昱的惨状,他的同学们都吓哭了。
    孟昱在医院里躺了两个多月才出院,他写了一篇报道,配上图片,登在《成都日报》上,获得了成都市市委宣传部部长的慰问。说起这段往事,孟父脸上的自豪之情溢于言表,萧潇心头涌上一股难言的酸楚,眼泪吧嗒吧嗒地流了下来,孟父的别克君威副驾驶座位上湿了一大片。孟父喉头哽咽,说:“孟昱这孩子,从小就有远大的抱负,他想当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像他景仰的唐师曾、罗伯特卡帕一样,成为一个优秀的战地记者。哎,我现在很后悔去年为什么没让他去科索沃,如果他去了,说不定现在还好好的……”说到这里,孟父把车停在马路边上,取出一筒抽纸,抽出一张递给萧潇,拍了拍萧潇的背,对她说:“萧潇,我知道你是个好孩子,你别太责怪你自己,谁都不想发生这样的事。将来,你好好找个人嫁了,只要你能偶尔想起孟昱,时不时抽空回来看看伯伯,孟昱在九泉之下也会很开心的。”萧潇倒在孟父怀里,泣不成声。
    孟父从公文包里掏出一个精致的笔记本,对萧潇说:“孟昱笑的时候特别好看,每次他闯了祸,只要他一笑,跑过来搂着我喊‘爸’的时候,我的心就软了。这是孟昱的日记,里面的内容我看都是写给你的。他要对你说的话都在里边,这个本子你拿去吧,当做是个纪念。”萧潇点头接过了笔记本。
    孟父给萧潇买了从成都到云海的机票,亲自把她送到机场。登机前,萧潇抱着孟昱他爸,眼泪又流了出来,她哽咽道:“伯伯,我走了,明年我还回来看你们,你们要保重。”
    “勇敢一点,孩子,生活里没有迈不过去的坎。孟昱他走了,走得很坦然,也许在另外一个世界,他能放开手脚做他自己想做的事情,我们祝愿他在那里能过上幸福的日子。孩子,别难过,要朝前看,勇敢地生活下去。我儿子看中的人绝对不会错的,我相信你能挺过去的。记住,有什么事给伯伯打电话。”
    在萧潇拭了拭脸上的泪水,点了点头,“伯伯,我会的。”
    三万英尺的高空,萧潇抚摸着孟昱的日记本,想起他对她至死不渝的爱,眼泪忍不住又掉了下来。她翻开日记本,里面通篇写着她的名字,记录着孟昱这四年来对她的思念与爱慕。孟昱的字没有刘易的那么俊秀,可是每个字都那么用力,有股力透纸背的狠劲,那是孟昱用他的心化作对她的无限痴恋,用他的青春和生命铸就的永恒的爱。她翻到去年十二月七日的一篇,孟昱在日记里写道:
    有一个多星期没写日记了,这段时间,我辞掉了工作,想去北京报考新华社,参加他们去科索沃维和部队的报道团。我叫爸爸帮我找一下他在北京的朋友,帮忙做一下推荐,那样的话成数就很大。爸爸不同意,我跟他吵了一架,他气得把那个从台湾带回来的琉璃花瓶都摔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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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69楼 2008-05-01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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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海通

    精华4
    其实我想去科索沃,是不想继续呆在国内。留在这里,我的生活被太多的回忆占据着,因为我忘不了萧潇,一刻都忘不了她。我不能吃饭,不能睡觉,不能思考。见不到她,不知道她现在好不好,我什么事情都做不了,甚至觉得连呼吸都困难。萧潇离开重庆一年多了,今年过年的时候回来过一次,我专程跑到重庆去看她,还跟她去吃了一次串串香,辣得满身大汗。萧潇还是那么漂亮,那么可爱,比原来在学校的时候更成熟了,对事情的分析更有见地,对自己的理想也更坚定了。萧潇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她说这辈子最佩服的人就是意大利的女记者法拉奇,采访过那么多的世界名人,经历过那么多的风风雨雨,永远处于风口浪尖当中,有着一个新闻工作者所渴望的传奇壮丽的职业生涯。萧潇决意要做一个法拉奇式的记者,我知道,以她的才情,肯定可以成功的。也许,萧潇真的使我不能忘怀的,正是她这种浪漫的天性,她总是那么执著地去追求自己的人生,柔弱的外表之下却有着一颗坚定的心。只是,社会毕竟不是摩尔爵士笔下的乌托邦,我担心,她那么单纯的一个女孩子独自面对那么多的险恶,那么多居心不良的人,我怕她受到伤害。
    上个月,我到峨嵋山,在金顶帮萧潇求了一支签,上面写着:祸患相依,凶兆相伴。我问法师有没有能解咒的办法,法师说有,但是必须要由另外一个人来承担她的厄运,并且那个人要承受比萧潇本身所遭受的厄运更大的痛苦和磨难。在我的再三央求下,法师终于答应帮萧潇祈运,把她的不幸转到另外一个人身上。而那个人,就是我。我向来是不信命的,可是,这次,我倒宁愿相信,让萧潇所有的痛苦和不幸都由我一个人来承担,只要她平安无事,只要她幸福,我就心满意足了。一想起萧潇可爱的面容,我的心就醉了,为了她,要我去死我都愿意。
    萧潇,我想你,你知道吗?
    翻到孟昱的最后一篇日记,上面写着:
    我刚从马来西亚回来,代表爸爸去那里参加了一个商务洽谈会。这次马来西亚之行真是糟糕透了,每一次和那些**的会晤都令我觉得恶心,觉得自己特虚伪、做作,这样的事情让我感到厌倦之极。昨晚,我做了一个梦,又梦见萧潇了。萧潇被困在一个很黑的山洞里,她软弱无力地躺在那个很黑的山洞里,周围没有光,都是一些嶙峋的怪石,洞口深处有一条很深的隧道,漆黑得什么都看不见。萧潇好像受了伤,就跟那年我在青城山掉进山谷里一样,想动又动不了。洞穴里有一股奇怪的引力要把萧潇给吸过去,她想挣扎,但是她没有力气。我看着萧潇脸上流着泪,我从来没有看见她哭过,可是这次,在梦中,我真的看见她哭了,那么无助,那么可怜的样子,看得我心里一阵锥心的痛,我一下子就醒过来了。
    我醒过来之后就再也没有睡着,外边没有星星,夜很黑。我突然间就很想萧潇,脑子里有一股特别强烈地想去看她的冲动。不行,我得去看她,也许,她有危险。我说过,我要保护她的,我一定要去看她。如果仅仅是随口说说,在萧潇真正需要帮助的时候却帮不上忙,这算什么男子汉?
    萧潇以泪洗面地看完孟昱的最后一篇日记,整个人像傻了似的,飞机在跑道上停稳,乘客们开始下机了,她还在座位上发呆。走出云海机场大厅的时候,萧潇突然感到一阵头晕目眩,她一弯腰,吐了起来,呕得连胆汁几乎都要流光了。机场一个值勤的保安向她走来,扶她到一排小冬青下的石凳坐下。萧潇示意感激地朝那个帅气的保安点了点头,保安向她回以一笑,走回了机场大厅。萧潇虚弱地靠在石凳上,用纸巾擦了擦嘴角,忽感坐着的石凳透过她的衣衫传来一阵钻心的寒冷,似要把她身上最后的一丝热量都吸收殆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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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70楼 2008-05-01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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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海通

    精华4
    3风继续吹

    云海这年的冬天,寒风刺骨,阴冷得如同寒武纪的大风之夜。
    路引在公司的东区和职工们一起给养殖场的鱼塘、虾塘清塘,把里面的基质全部换过,以保持泥土的养分充足,然后加入各种营养液,明年开春时就能养出更肥更壮的鱼虾。劳作了一个上午,路引回到办公室,发现刘主任急匆匆地跑过来,说:“路助理,葛总刚刚到我的办公室,突然头晕,现在还躺在椅子上起不来呢。我看,你送他去医院看一下吧。”
    “哦?怎么会这样,葛总的身体一向很好的呀。我过去看看。”
    路引快步来到刘主任的办公室,发现葛总捂着腹部,脸色发青,头上渗出豆大的汗滴,显然正在强忍疼痛。
    “葛总,你怎么了?”路引关切地问。葛天卫摇了摇手,示意没事,让他不要担心。
    “葛总,我送你去医院看一下吧。”
    “没事,老毛病又犯了,休息一下就没事。你去给我冲杯白糖水来。”
    路引把白糖水端到葛天卫跟前,刘主任接过来,喂葛天卫喝了几口。葛天卫缓过劲来,说:“好了,好了,没事了,没事了。”路引劝葛总休息两天,葛天卫说他这是以前在广东当兵的时候落下的病根,胃病,吃点药就没事了,让路引不用担心,回去做自己的事。
    路引叮咛了葛总几句要他多注意休息,别太操劳,走回了自己的办公室。路引想着这三年来,葛总年岁渐增,终日为公司的事奔波劳碌,妻子女儿又远在甘肃,没人照顾,独自一人,确实不容易。这段时间以来,他为感情分了太多的心,没有把全副精力投入到工作中来,公司的大事小事,很多都要葛总亲自过问,想到葛总对自己的器重和栽培,很是内疚。其实,他非常想把全副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只是萧潇离开两个多月了,至今音信全无;兰月冰的温存又时不时地浮现,而对叶小曼的守候却很可能是一个没有结果的空等。他心间涌上十分复杂的情绪,觉得自己的感情世界简直乱了套,根本无法让他静下心来考虑公司的事情。从理智上,他知道自己再也不会像对叶小曼那般对待任何一个别的女子,他应该对叶小曼始终保持坚贞的态度;但从精神上,萧潇已令他越轨;从感情和身体上,兰月冰更是使他彻底地背叛了叶小曼。他觉得很痛苦,但又无力摆脱萧潇和兰月冰的诱惑,如果继续像个苦行僧似的等下去,或许会像云海哥说的,把自己的青春都耽误掉了。他想过要忘记叶小曼,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记忆不但没有减退,反而越来越清晰,就像叶小曼送给他的那块玉佩,不因岁月的变迁而黯然失色,反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愈加光滑圆润。六年过去了,叶小曼仍然杳无音信。六年的时间,对于这个快速变化的时代而言,已经太长了,路引背负着对叶小曼的爱走过了他不再回头的青春。爱情是忠贞不渝的守候,似乎只是上帝和人类开的一个玩笑。
    路引突然间从重重心事中回过神来,一种天外飞仙般的灵感让他抓起电话,拨通了《西南特区报》报社的号码。接电话的是个低沉的女子声音:“你好,西南特区报,您找哪位?”
    路引觉得声音有点似曾相识,问道:“请问,萧记者回来了吗?”
    “你找我干吗?”
    路引大喜过望,失声道:“萧潇,你回来了,怎么回来也不跟我说一声?”
    电话那头,萧潇冷冷冰冰地说:“我为什么要跟你说?”
    “太好了,你平安回来就好。我晚上去接你,带你去吃川菜,吃水煮鱼,还有辣子鸡。”萧潇什么话也没说,就把电话给挂了。她回到云海之后,拿出这两年的积蓄,赔偿了照相机、摄像机、采访机的损失,她的笔记本电脑、手机全都沉在了胡志明市的水底,她在心里把那些东西留给了孟昱。她知道自己和路引之间,向前一步是恋人,向后一步是普通朋友。可是现在,她已经没有余力来思考到底该如何面对路引这个人了。
    路引下班之后驱车来到报社门口,看见萧潇一袭黑衣,脖子上围着一条黑色的亚麻围巾,风姿绰约地伫立在风里,只是脸色十分苍白。吃饭的时候,萧潇的话很少,基本上是路引问一句,她答一句。饭后,他们俩来到美丽华海滩,路引停放好车子之后,两个人走到那排高大的青松之下,坐在摇椅上。
    路引见萧潇一直都闷闷不乐,打趣道:“你今天怎么弄得跟个寡妇似的,一身黑?”萧潇没有接话。
    “哎,你去越南那么久,都有些什么艳遇,说来听听?”
    萧潇两眼发直,望着大海中央颠簸不定的渔船,脸上像尊石佛般毫无表情。月光碎汞般散落在萧潇瘦削的肩头,寒冷潮湿的海风吹在她忧伤的脸上。过了好一会,她幽幽地说了一句:“孟昱死了。”
    路引早已料到萧潇此次越南之行一定发生了什么事情,但听到这个噩耗,不禁还是大吃一惊。沉吟了片刻,他问:“孟昱怎么死的?发生了什么事?”
    “孟昱,他,他是为救我而死的。”说完这句话,萧潇已是泪盈于眶,她的脑子里又呈现出孟昱那张青春明媚的脸,那张总是带着灿烂如阳光般的笑脸。当萧潇断断续续地说完孟昱出事的经过,她的围巾已经被泪水打湿了一大片。
    路引掏出一包“心相印”纸巾递给她,对她说:“你应该答应他,跟他在一起的,这样的话,他最后的日子也会开心一点。”
    萧潇擦干了眼泪,双眼肿得通红,黑眼圈清晰可见。在越南的时候,她望着汹涌澎湃的湄公河,还以为自己明白了上天的暗示,她将选择忘记刘易而认真地对待和路引之间的感情,然而最后的事情表明,她完全曲解了天意,上天终于对她的薄情寡义作出了惩罚。孟昱一直在默默地付出和坚守,等待奇迹的出现,等待她终于被他感动,然而,孟昱等来的却是生命的终结。如果不是孟昱在她身边,可能她的尸体要等到一个月水退之后才会被发现。她心想,以前我总是对他那么凶,每次都赶他走,说的全都是伤他的话,从来没对他说过一句好听的。如果我当初能对他好一点,我现在就不会那么痛心,觉得自己罪孽那么深重。然而,世间没有太多的也许,上帝从来不给人们重来一次的机会。萧潇心里充满了无穷无尽的悔恨和心痛,这辈子最爱她的人为她而死,死前却没得到过她半句体恤关爱的话。现在,她终于被感动了,可是,这个代价太大了,是她所无法承受,也是孟昱不该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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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71楼 2008-05-01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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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海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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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潇坐直,靠在摇椅上,望着冬日清朗的月空,心想,大概,这就是宿命吧。宿命像个来自地狱的午夜凶灵,神出鬼没,来去无踪,人们稍不防备,就会被它掳走身边的平安和平静的幸福,只留下无尽的痛苦和追忆。也许,这就是孟昱要我记住他的方式,他以自己的生命作为代价来告诉我,他真的是那个爱了我一生一世的人。孟昱,你怎么那么傻?
    月光流照,风寒似刀。路引对萧潇说:“不早了,我们回去吧。”萧潇没有答话,只是静坐在那里默默垂泪。风继续吹,如同哥哥在天边歌唱。
    夜深了,寒气渐浓。静默良久,路引点了一根烟。萧潇突然对他说:“给我一根。”路引用奇怪的眼神望了她一眼,从口袋里掏出烟,抽出一根递给她并帮她点燃。萧潇吸了两口,烟丝在风中发出咝咝的响声,燃烧得很快。
    “你什么时候开始吸烟的?”
    “六年前。”
    “是为了忘记一个人而开始吸烟的吧?”路引点了点头。他从来没向萧潇说过他以前的感情经历,他不知道她何以猜出自己一直以来都惦记着一个人。
    “你说,忘记一个人,要用多长时间?”
    路引怅然地说:“也许要一年,也许要两年,也有可能,一辈子都忘不掉。”
    “你心里惦记着的那个人,你忘记她用了多少年?”
    “已经过了很多年了,我还是没有办法忘记。我想,有些人,也许是我们一辈子都忘不掉的。”路引以为萧潇想忘记的那个人是孟昱,而萧潇想忘记的,却是刘易。萧潇曾经以为她和刘易的爱会一生一世,可是那些山盟海誓转眼成灰,孟昱的以死铭志却让她再不能对他的感情无动于衷,只是一切都晚了。萧潇想起那句话:“当拥有时,不知道好好珍惜,失去的时候才后知后觉。”那些宿命和无常交媾所诞下的悲凉紧紧缠绕着她,让她觉得自己一直是那个在水中挣扎不休的溺水者,永远不能浮出水面来换一口气,她终归要一命换一命,除死以外不能洗刷她身上的罪孽。
    “你说,人要是能有选择地记忆,那该多好。”萧萧似笑非笑地说。路引想对她说,哥哥那儿有一坛醉生梦死,不如我们去找哥哥要来,今夜同醉,将往事彻底遗忘。如果世间真的有醉生梦死这种酒,感情也许就会变得廉价,也再没有使人神牵梦萦的刻骨相思了。这种酒太珍贵,凡人是不该得到的,上帝只给了哥哥一坛,而没有为每个人都准备。他最后还是没有对她说。
    见路引不语,萧潇起身离座,一阵风吹来,她手中的烟蒂,灰飞烟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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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72楼 2008-05-01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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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归去来兮

    年关将至,金玉农业公司上下一片喜气洋洋的。葛天卫签了字,员工们从财务部领到今年绩效考核被扣掉的工资,全都喜出望外。这是葛天卫特意向老板请示,为员工们争取到的福利。老板见今年效益不错,也就不在乎这区区的十几万元。施工队的土建工程也停工了,包工头从财务部老陈手中领到了八十万元支票的预结款,发了钱,欢天喜地地和工人们回家过年了。
    路引在安排春节放假值班表,考虑到大棚的作物和养殖区的家禽仍需要人护理,按照往例,他把自己的名字列入了留守人员名单,给本地的职工都安排了三四天的值班,家在外地的员工全部让他们回家过年,包括老家在甘肃的葛天卫。他拟好值班表之后,把留守人员名单送到办公室,让文员打印出来,再送给葛天卫审阅。
    葛天卫看过值班表,对路引说:“小路啊,你已经三年没回过家了,今年你回去吧,我留下来。”说着提笔就把值班表给改了。
    “葛总,我单身一人,在哪里过都无所谓。你老婆孩子都在老家,你不回去怎么行?”
    “你三年都没回去了,那几年公司事情多,你走不开,现在公司已经上了轨道了,今年你该回去看看了。老人年纪大了,肯定叨念自己的孩子,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啊。我父母都过世了,女儿也大学毕业出来工作了,能帮着点家里了,我也没什么牵挂了。就是……”
    路引知道葛总的爱人患尿毒症,常年卧病在床,为了治病,前前后后已经花了几十万元,现在每个月还要做五六次透析,每月的医疗费用就是好几千元钱。葛总之所以选择不回家,更多的原因恐怕还是为了省钱给爱人治病。
    “葛总,您爱人治病,如果钱不够,我这里有,你看要多少?
    “你这孩子,说什么话来着?你一年到头才挣多少钱?我怎么会要你的钱。这次补发的考核工资,你赶紧拿一部分还房子的贷款,争取明年还清。我的事情不用你操心。还有,值班表就按我改的去排。你去吧。”
    路引点了点头,拿着值班表出去了。他用积蓄和补发的考核工资到银行提前还了三万元的贷款,给家里人买了一千多元钱的东西,定了到长沙的机票,身上剩下不到一万元钱。三年了,终于可以回家了,他心里暖暖的,突然间就很想家。家乡,就像儿时那些感情深厚的小伙伴,哪怕多年不见,可是不管什么时候想起,心底深处总有最深的眷恋。
    萧潇买了手机,终于能够联系上了,临走前,路引给她打了个电话,约她出来吃饭。路引在贵州路的湖南香辣馆见到萧潇,她脸色还是那么苍白,比上次见面时更见消瘦。得知她今年不打算回家过年,路引大感意外。
    “大过年的不回家,你的父母怎么办?”萧潇摇摇头,一副不想多说,也不想路引多问的样子。
    “你一个人在云海,冷冷清清的,亲戚朋友也不多一个,这年怎么过啊。”
    萧潇皱起眉头,颇有几分不耐烦地说:“你别管我,让我一个人好好地静一静。”
    “你这样是在折磨你自己,你以为这样,孟昱会开心吗?”
    “你又不是我什么人,用不着对我这么好。”
    路引凝眸望着她,“萧潇,我们心里都有忘不掉的人和忘不掉的过去,但不能因为过去的事情,就把以后的生活给毁了呀!”路引虽然这么劝说萧潇,但他自己又何曾做到过?
    “你别劝我了,我决定了。”
    路引知道她性格执拗,她既然这么说,自己也就不好再多说什么了,他叹了口气,说:“好吧,既然你已经决定了,就按你自己的想法去做吧,不管开心还是不开心,都是你自己的选择。”顿了一顿,他掏出一把钥匙对她说,“我要回一趟湖南老家,春节这段时间你就住在我那里吧,顺便帮我照顾小黑。”萧潇倒是没有拒绝。
    路引在长沙下了飞机之后,要到客运中心转乘汽车到石门县,到了石门之后还要再转一趟车才能回到家乡罗坪。在去往客运中心的路上,他感叹这几年长沙变漂亮,变气派了。小时候,他有两个愿望,一个是去黄鹤楼看烟波浩渺的长江,还有一个就是到省城长沙的岳麓书院,去看看那个令全中国的读书人都心驰神往的地方。他考上大学之后,去了武汉,他原以为终于可以得偿夙愿,孰料当他登上黄鹤楼,只见到浑浊的江水和长江两岸林立的烟囱里冒出的袅袅黑烟,他的这个梦,就已经碎了;而他每次从长沙转车回家,离岳麓书院只有咫尺之遥了,因为贫困,与岳麓书院始终缘悭一面。路引记得,他对叶小曼说过,总有一天,要带她回家,回到那个贫穷但山清水秀的地方,让她看看他从小生长的故乡;路过长沙的时候,要带她去拜谒岳麓书院,去看看那个中国最古老的高等学府,去看一看朱熹、王阳明这两位大师曾在那里授业解惑的讲台,还有那个“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的爱晚亭。那是他珍藏了十几年的一个梦。如今,叶小曼远在去国千里的法兰西,也许会回来,也许不再回来,即使回来,可能也不再属于他。现在,路引心境凄凉,早已没有了当年思古怀远的雅兴。他在客运中心直接买了从石门到罗坪的车票,上了开往罗坪的车。
    从车窗望出去,虽值严冬,入目的仍是弥眼的苍绿,群山环抱的山岙中蓊郁的林木苍苍莽莽地连成一气,山峦此起彼伏,飞泉流瀑时露峥嵘,车子行走在修得平整顺畅的山间公路上,如同在山水画卷间穿行。路引身边坐着一对二十出头的年轻恋人,男的穿着一身光鲜的西服,一条橘红色的领带把脖子勒得紧紧的,头上抹着摩丝,女的也是盛装打扮,两人紧紧地依偎在一起。前面一对刚生了孩子的夫妇,丈夫在剥果皮,妻子在哄孩子睡觉,恩爱有加。路引年近三十,仍是孤身一人,不禁自悲身境。他曾经以为,和萧潇的交往,和兰月冰的激情邂逅,会冲淡他对叶小曼的思念,可是现在,他发觉叶小曼的影子不仅没有被这些有如刚从田里采摘的蔬果般新鲜的感情冲淡,反而越来越清晰地出现在脑海里,她说过的每一句话,她浅笑嫣然的样子盘根错节地扎在他心里。他一遍又一遍地念叨着,小曼,我想你想得太辛苦了,我怕这样下去我会撑不住。我知道我做了对不起你的事,可是我真的没有办法控制我自己。只要你能回来,回到我身边,不管什么样的惩罚我都愿意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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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73楼 2008-05-01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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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海通

    精华4
    5吴家山农场

    车子行驶在略显颠簸的绕山公路上,路引现在回想起来,那次“开往春天的歼10事件”真的应了“因祸得福”那句老话,叶小曼因为他的受伤住院而醍醐灌顶般的猛醒,回到了他的身边。此后,叶小曼采取了大傻的建议,仍照常去探望邱孟华,她与路引继续交往的事情则瞒着家里。
    路引出院后,没过多久就要期末考试了。这天下午,他考完最后一门《货币银行学》,要去吴家山第二农场接叶小曼,然后和她一起到学校来。从学校出来时天一直在下雨,路引转了三趟车才到达目的地。到得农场之时,昏蓝色的天空中仍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路引举伞站在门口,和叶小曼约好了七点钟见面的,都七点一刻了,还不见她现身,他没来得及吃晚饭就出来了,这时肚子里像养了一窝青蛙似的,在“咕咕咕”地闹革命。路引纳闷,叶小曼平时都是让他去她家附近的航空路车站接她的,这次要他在这么偏僻的一个地方等她,好生奇怪。路引四处张望,看见前面不远处的农田小道上有一个人正东倒西歪地骑着自行车,一头大牯牛在后面穷追不舍。在泛黄街灯的映照下,他发现那人身上穿了一件红色的雨衣,怪不得被这头发了性的牯牛狂追。路引觉得甚是有趣,对面加油站的人也看见了,都放下手中的活儿关注着。这时,骑车人拐了弯,骑到大路上来,那头大牯牛也猛地跟着追了过来。骑车人和狂牛快要接近路引了,路引心想,那人可不要把那头疯牛引到我这里来才好。真是哪壶不开偏提哪壶,他刚这么一转念,骑车人慌不择路,没头没脑地朝他撞了过来。路引急忙闪开,他的身后是扇铁门,那人前有障碍,后有狂牛,一时慌了神,“哗啦”一声连人带车摔倒在地上,车篮里的保温瓶中所盛之物撒得到处都是。路引定睛一看,正是叶小曼。
    那头疯牛离叶小曼本来还有七八米远的,说时迟,那时快,叶小曼这么一摔倒的瞬间,疯牛带着一股迅猛的气势冲了上来,顶着两个又黑又大的牛角,正要往她身上抄过去。路引见形势危急,来不及把叶小曼扶起来,一个箭步冲上去,用手中雨伞伞尖朝疯牛牛头直刺过去。一刺之下正中牛唇,狂牛受惊,猛地收蹄,瞪着眼前之人,鼻中“吭哧吭哧”地喷着大气,两蹄不停地在地下狠刨。路引单手持伞,挡在叶小曼身前,指着狂牛,人牛对峙,险情一触即发。叶小曼爬起,躲在路引身后,挽着他左臂,吓得不知所措。
    狂牛见红衣之人站了起来,口鼻中又再发出嗷嗷的吼声,低了头,两角上擎,随时都要撞过来。路引不敢回头,左手扯了扯叶小曼的雨衣,说:“快把雨衣脱下,快,递给我。”叶小曼不明所以,但也听话地把雨衣脱下来,递了给他。路引接过雨衣,迅速地往前一抛,用伞尖挑着,左右晃了两下,把雨衣往马路旁的稻田里甩了过去。红色的雨衣像朵怒放的玫瑰在空中展开,疯牛“轰”地冲过去,在田里对雨衣狠抄个不停。对面加油站的人看到这有惊无险的一幕,哈哈笑了几声,又继续干活了。
    路引扶起自行车,捡起那个汁水淋漓的保温瓶放回车篮,拉着惊魂未定的叶小曼,说:“快走,要不然一会那头疯牛又冲上来就麻烦了。”他飞快地蹬着脚踏,带着叶小曼骑到了两百米外一排榆树底下的车棚里,两人都在大口大口地喘气,暗叹刚才那一幕好险。
    “小曼,你没有受伤吧?”叶小曼睁着皓如秋月的眸子望着他,摇了摇头,叫了声“傻孩子”,忽地扑到他怀里。车棚里黑黢黢的空无一人,寂然无声。
    许是车棚处过于安静了,叶小曼听到路引肚子里传来的牛蛙鸣叫之声,笑说:“你还没吃饭吧?可惜刚才带给你的汤都被疯牛弄洒了。”
    “嗯,是有点饿了。你为什么约我来这么偏僻的一个地方呢?你从家里骑车来的?”
    “我上午考完试就过来了,我爷爷和奶奶住在这里,喏,就在加油站过去一点。医生说你身体虚,要补一补,我跟奶奶说想喝兔子汤,让奶奶熬好了我带出来给你喝,熬到一半,煤气烧完了,我去找人换煤气,所以才迟到的。”
    “不用补,要是每天都能见到你,比吃什么鹿茸熊掌都管用,我很快就好起来了。”
    “你饿了,我带你去吃饭吧。”
    “这么荒凉的鬼地方有什么可吃的?”
    “这是我爷爷和奶奶年轻时生活和战斗的地方啊,当然有吃的,前面有家河南人开的饺子馆,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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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74楼 2008-05-01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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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海通

    精华4
    去到饺子馆,叶小曼叫了牛肉和猪肉的饺子各一斤。一会儿,每盘半斤共四盘饺子端了上来。对于吃饭,路引一贯保持着秋风扫落叶的作风,十分钟不到,他就吃完了其中的两盘,速度开始降了下来。叶小曼不住地往他的味碟里添油加醋。
    路引艰难地把第三盘饺子吃完,说:“不行了,再吃肚子就要爆炸了,那样会屁滚尿流,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平衡的。”
    “呵呵,你真厉害,我平时顶多只能吃三两。”
    “你说有事跟我说的,什么事,现在可以说了吧?”
    “嗯,我们边走边说吧,骑车回学校有二十多里路呢。”
    “什么?骑车回去?这么远,那不是要两三个小时?”
    “是啊,过了八点这里就等不到车了。壮丁吃饱了是要干活的。”
    他们俩出门时,天上飘着零零星星的毛毛雨。路引念着:“七八个星天外,两三点雨山前,小曼红衣惹牛追,路大神勇把险排。”
    叶小曼微微一笑,说:“你说,要是毕业之后我不在你身边,你会不会记得我?”
    “我当然会记得。不是说好了,在最后的一年里不要谈以后的事情的吗?”
    “嗯,我们说好了的。过几天就要放暑假了,你陪我去一趟三峡吧。”
    “三峡?为什么要去三峡?”
    “三峡工程马上就要竣工了,截流之后,那些好看的风景就要沉到水底了,我们就再也看不到了,我想和你一起去看三峡最后一眼。”
    “要去多长时间呢?我和大傻还要打暑期工呢。”
    “四五天的样子吧。”
    “要很多钱吗?”
    “钱你就不用担心了,从大一到现在,我在外面做商业主持,攒了差不多有两万块,我爸妈都不知道我有这么多钱呢。”
    “哦,看不出来,你还是个小富婆。”
    “你以后不要每个周日都去打工了好不好,这笔钱够你过完大四了。”
    “那不好,我要自食其力,我不要做被人包养的小白脸。”
    “那你就做我的小黑脸吧。”叶小曼坐在车子的后排,搂着他,心里觉得很暖,她希望这条回学校的路没有尽头,她就可以这么一直抱着他,直到天荒地老。
    放假时,齐敏回了云南老家,大傻这个学期有一门功课挂了,要温书准备补考。在路引和叶小曼临行的前夜,大傻贼兮兮地把路引拽到球场上来,对他说:“路大,你可知道,你此行意味着什么?”
    路引见他一副神秘莫测的样子,好奇地问:“死大傻,你别又在这装神弄鬼的,什么意味着什么?”
    “这次出行,对你来说,意义非凡,它将会把你从一个男孩变成一个真正的男人。”
    路引一听,来了精神,“赵大顾问,你的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快倒出来。”
    大傻从屁股后面的裤兜里掏出一本时尚杂志,借着路灯,只见封面上的大标题写着《在路上,我们的第一次——关于旅行和初夜》。大傻一副长者口吻对路引说道:“引儿啊引儿,从你的围城、攻城、破城、修城这一路走来,为师都看在眼里,喜在心上。现在马上都要大四了,你和小曼又这么跌宕起伏,毕业之后的事情那就难说得很了。你要是希望她将来留在你的身边,一定要在这剩下来的一年时间里把这四步曲的最后一步——屠城,给完成了。杂志上说了,第一次要天时地利人和诸多条件完备才能顺利催生,而旅行,是最符合天时地利人和这些条件的了,两个人同房简直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势在必行……”
    路引连忙打断他:“得了得了,赵大顾问。谁是你的‘引儿’啊?你别搞得跟我妈似的好不好;什么叫‘跌宕起伏’啊?我和小曼那叫‘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还有,怎么又多了一个‘修城’了?”
    “去年,你跟小曼的感情不稳定,要修补你们俩的关系,所以叫‘修城’啦。总而言之,这次是你的天赐良机啦,你小子赶紧把生米煮成熟饭。嘿嘿,回来要第一时间向为师报捷啊。”
    路引故作虚心地问道:“是,师傅说得在理。但是徒弟我还有一件事情不明白,不知道赵大仙你‘屠城’那一步完成了没有?”
    大傻听他这么一说,耷拉下脑袋,极其沮丧地说:“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
    路引哈哈大笑,踢了他一脚,骂道:“你这死大傻,自己都还没做到,还来这说我呢。”
    大傻一边摸着屁股,一边说:“山人自有妙计,山人自有妙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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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75楼 2008-05-01 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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