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知道yoyonba:
土地出让金你没交完哪来的土地证?你见哪国的政府先给你办了证再收你钱?没有土地证你拿什么办其他证?连预售证都拿不到,你还卖什么房?更扯不到后面的办不动产权证。
以前的地也是交完了出让金的,过户给其他开发商并不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除非你是开发商拿了地后要增容,才需要补交出让金,然后办到土地证(现在也是不动产权证),现在抓的那么严,又动不动就又人举报,你敢没证就盖房?哪个开发商傻到这种程度?北海目前还没见过。(2018-08-16 17:48) 94楼
西安刚刚出现这种开发商反治的情况:
开发商“我违法了,我要告业主!”将重审 或有变化今年西安楼市蹊跷事和怪事不少,但最近这一起却属特例。
无证销售的开发商竟然大张旗鼓地“我违法了,我要告业主!”以卖房时没有预售证为由,状告12名业主。
而从当初签订内部认购合同至今,房价已经涨了三倍。
2016年8月,西安市民陈女士一次性支付了一百余万元,通过内部认购的方式,购买了紫杉庄园的一套房屋。
两年后,却接到法院传票,开发商——西安闻天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当时没有预售许可证为由,将12名业主分别起诉至法院,诉求是:确认内部认购合同无效。
长安区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涉案合同应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因原告闻天公司在本案起诉前仍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故原、被告双方签订的该合同应为无效合同。
长安区人民法院判决一出,社会一片哗然。
华商报评论认为,开发商“自己告自己”无证售房,要求判合同无效,事件一爆出,就引起轩然大波,因为它挑拨着购房者脆弱的神经——在房价高企的当下,想买房得靠运气“摇一摇”,甚至已经付款签合同的房子居然也被开发商运用法律讨要回去。
而人们更不安的是,害怕这种不诚信的行为像瘟疫一样蔓延。
也就在华商报报道此事的第二天,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房地产案件审理研判会议精神被传出,即要求严格审查,防止恶意诉讼;二是树立诚信原则及合同实际履行原则;三是坚守“不能让违约者因违约而获益”的宗旨;四是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吃透房地产调控政策;五是要注重依法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笔者刚刚从知情人士处获悉,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重审开发商“自爆家丑”要求法院判合同违约一案。
根据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房地产案件审理研判会议的精神,剧情或许有变化,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