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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投案自首、主动退清15万,北海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他

发表于: 2017-01-12 18:06 18386人阅读 126人回复 只看楼主 | 第6页 | 最后一页

    老北海

    来自: 广西北海市
    达摩克利斯纸剑:
    既然检察院认定构成“行贿罪”,就必须依法起诉当事人,当事人主动退赃和没有给部门和国家造成损失只能是减轻他的判罪,而不是放弃起诉。
    法治社会的建设依然很漫长,吃瓜群众看到的是一个人治社会、、、、、、、、(2017-01-13 01:05) 56楼

    三千越甲.:
    目测是专业人士意见,正在学习中
    (2017-01-13 08:52) 63楼

      这位网友的用语一看就是非专业。
      一、专业人士,在刑事案件的审判阶段前,一般称犯罪嫌疑人;到了审判阶段,则称被告人;而如果这位网友是该犯罪嫌疑人请的律师(或代理人),则称“我的当事人”。一般在民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中才会用到“当事人”的说法。
      二、不起诉是法律赋予检察院的权利,检察院不起诉是履行职责、行使不起诉的权利,而非放弃起诉的权利。所以,专业人士不会说出“放弃起诉”这种话。
    来自: 广西北海市
    马甲壹号:

      不起诉有三种情况,一种是法定不诉(也称绝对不诉);一种是酌定不诉(也称相对不诉);一种是证据不足不诉(也称存疑不诉)。
      其中酌定不诉(相对不诉)是指,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换句话说,酌定不诉的案件,即使检察院起诉到法院,法院也会判免于刑事处罚,为了节省法律资源,法律就赋予检察院酌定不诉的权利。
      很明显,本案就是属于酌定不诉(相对不诉)的情况,虽然有犯罪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处罚。从来就没有什么“既然检察院认定构成‘行贿罪’,就必须依法起诉当事人”的说法。
      另外:关于不诉,也不是中国法律独有,中国法律也不可能会有如此超前先进的意识,这都是学自世界发达国家的法制。(2017-01-13 16:30)  75楼

    《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贪污、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刚学的,我就看看,不说话

    老北海

    来自: 广西北海市
    三千越甲.:
    《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贪污、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刚学的,我就看看,不说话
    (2017-01-13 16:48) 77楼

    你还是学点新的吧,这个规定是旧的,《刑法》修正案九已作修改。
    另外,关于犯罪从轻、减轻处罚的规定,是在刑法总则中规定的,而不是刑法分则规定。
    而关于起诉、不诉的规定,则是刑诉法的规定。
    来自: 广西北海市
    马甲壹号:

      这位网友的用语一看就是非专业。
      一、专业人士,在刑事案件的审判阶段前,一般称犯罪嫌疑人;到了审判阶段,则称被告人;而如果这位网友是该犯罪嫌疑人请的律师(或代理人),则称“我的当事人”。一般在民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中才会用到“当事人”的说法。
      二、不起诉是法律赋予检察院的权利,检察院不起诉是履行职责、行使不起诉的权利,而非放弃起诉的权利。所以,专业人士不会说出“放弃起诉”这种话。
    (2017-01-13 16:47)  76楼

    根据刑法,受贿10万以上是重罪,所以,本人达摩克利斯纸剑网友“[color=#000000 ]既然检察院认定构成“行贿罪”,就必须依法起诉当事人”的说法有理。
    来自: 广西北海市
    马甲壹号:

    你还是学点新的吧,这个规定是旧的,《刑法》修正案九已作修改。
    另外,关于犯罪从轻、减轻处罚的规定,是在刑法总则中规定的,而不是刑法分则规定。
    而关于起诉、不诉的规定,则是刑诉法的规定。
    (2017-01-13 16:51)  78楼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请教,新修改的刑法有受贿10万元以上属于犯罪轻微的规定吗?  

    老北海

    来自: 广东省佛山市
    同饮半桶水:

    问题是 人主动 有后台  你主动 没后台  结果不是这个结果
    (2017-01-12 19:17)  20楼
    有后台的,贪再多不用交也没事
    来自: 广西北海市
    白虎头的高世福因开村民代表大会(只担任会议记录,投赞成票,没有收取停车费,不参加收取停车费的经营)还被判两年,而受贿10万元以上可以不予起诉,这到底是为什么?确实想不通?
    来自: 广西北海市
    马甲壹号:

    你还是学点新的吧,这个规定是旧的,《刑法》修正案九已作修改。
    另外,关于犯罪从轻、减轻处罚的规定,是在刑法总则中规定的,而不是刑法分则规定。
    而关于起诉、不诉的规定,则是刑诉法的规定。
    (2017-01-13 16:51)  78楼

    又去翻了一下,我转的这个是2015年8月29日发布的,还有新的?怎么找不到呢?

    老北海

    来自: 广西百色市
    三千越甲.: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请教,新修改的刑法有受贿10万元以上属于犯罪轻微的规定吗?      
    (2017-01-13 16:55) 80楼

    现行《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以上是适用的法律条文。
    虽然我对这些修改的新规也保留意见,但法律确实就这么修改了。所以我一般都不喜欢对立法发表意见,因为这些不是我们能够影响的。

    北海通

    精华7
    来自: 广西
    三千越甲.: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请教,新修改的刑法有受贿10万元以上属于犯罪轻微的规定吗?    
    (2017-01-13 16:55)  80楼
    是受贿15万哦。

    北海通

    精华1
    来自: 广西北海市
    法律如同儿戏
    来自: 广西北海市
    马甲壹号:

    现行《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17-01-13 17:11)  84楼

    谢谢转帖。但已经符合“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的条件,还能认为是犯罪轻微吗?
    来自: 广西北海市
    马甲壹号:

    现行《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17-01-13 17:11)  84楼

    只有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第2款:“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条件的,检察院才可以不起诉,而对符合“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条件的,检察院则不能不起诉,是这样吧?  

    老北海

    来自: 广西北海市
    三千越甲.:

    只有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第2款:“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条件的,检察院才可以不起诉,而对符合“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条件的,检察院则不能不起诉,是这样吧?   (2017-01-13 17:21) 88楼

    回答是:不是。
    已在84楼解释清楚了,不再赘述。
    来自: 广西北海市
    马甲壹号:

    回答是:不是。
    已在84楼解释清楚了,不再赘述。
    (2017-01-13 17:25)  89楼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color=#ff0000 ]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看清楚了,这是对法院的判决而言,不是对检察院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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