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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猪大盗 于 2008-7-24 15:02 发表
发贴的人.绝对是男人.而且是心理极度变态的人.
A片看多了.来论坛发泄一下!
同意上贴看法:但是万一是的话,请看转贴希望对此有所帮助:
家庭内暴力始终是一个令婚姻家庭问题专家们困惑的一个问题,因为这是既普遍而又难于处理的问题。家庭内暴力主要是丈夫殴打妻子,只有少数例外是丈夫成为暴力事件的攻击目标。以美国为例,大约有2800万妇女经常挨打。家庭暴力多发生在30岁以下的夫妻,这反映出年轻人观念的改变,也反映出社会风俗的退步和对暴力行为的某种宽容。
然而,暴力并不是离婚的主要原因,最常见的离异原因是婚姻基础不成熟;其次是伴侣选择不慎重;然后是伴侣不体贴人,当然并非所有不体贴人的丈夫都存在暴力问题;与此有关的因素还有缺乏共同兴趣、经济问题或婆媳关系等问题。既然婚内暴力的发生率那么高,为什么它又并非导致离婚的主要原因呢?
原来许多妇女存在"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顾及面子息事宁人以维护家庭的完整,害怕承认婚姻失败而遭他人耻笑;还有的妇女过余善良宽厚,存在幻想,总期待着丈夫有一天会回心转意,她们对婚姻的评价往往较高,加上丈夫的虐待行为也有间歇,这就鼓励她们忍耐下去害怕离异后重找伴侣有困难或也许还不如他呢?"好歹算个家吧!"有些妇女虽然找组织或找丈夫单位反映问题,然而换来的却是变本加厉的报复;另外有些妇女是属于经济和生活独立能力都比较差的阶层,她们的智能和受教育程度都较差,所以逃避这种不理想的婚姻会导致她们无法生存下去,于是只好"认命"接受这一可怜的局面,以换取经济上的安全和保证,她们内心存在自卑心理,缺乏自尊自信,总认为自己比男人低一头,只能屈从;也有些妇女为了逃避父母虐待而早早结婚,没想到婚后又受丈夫虐待,这时也无法回父母身边逃避新的虐待;有些妇女认为妈妈还不是这样过了一辈子吗?我又能怎么样呢?"男人嘛,总是性子暴一些。"
那么丈夫殴打妻子的最常见原因又是什么呢?在接受调查的400名美国精神科医生中,有43%的人认为"自己无能是丈夫殴打妻子的最常见原因。"觉得自己无能的丈夫多属于收入微薄的低下阶层,他们往往自己看不起自己,对于自己担负的丈夫、父亲和养家糊口的责任缺乏安全感,生怕不小心丢掉饭碗,他们总认为自己收入太低,入不敷出。其次是这些粗暴的丈夫在自己成长过程中所受的教育就是这样,他们的父亲给他们树立的正是这种榜样,所以他们往往效仿他们的父亲。也有些男子认为妻子就应该绝对服从,不容许妻子有自己的主意,于是一不合意,出手便打。夫妻间缺乏交流是家庭暴力的另一个原因。在许多婚姻中,妻子更直率、能说会道,丈夫在拌嘴吵架方面远远比不上妻子的直言快语,当丈夫的挫折感超过他的自控能力时,就演变为暴力行为。由于妇女的过度容忍和被动屈从,在某种程度上,从客观上助长了丈夫的虐待行为,便使虐待成为家常便饭。
大多数虐待妻子的丈夫表面上仍是举止文雅的普通人,能够控制和隐蔽他们的情绪冲突。但由于他们多数具有反社会的人格特征,所以他们的暴力和破坏性冲动常常得不到控制,随后又可能感到内疚和羞愧,正是这种真诚的悔恨往往使受虐待的妻子继续留在婚姻中,她们希望丈夫真的能象他们所允诺的那样彻底改好。
由于丈夫的虐待和暴力往往构不成刑事犯罪,公安和执法机关往往无法对妇女提供更多的更有效的保护,顶多由单位和派出所进行教育。由于没有受到严肃惩罚,有些丈夫会变本加厉的伺机报复,虐待会更加严重。
当然,社会难于约束家庭暴力的最主要问题还是受害者隐匿不报,不愿起诉虐待她们的丈夫。据估计,真正报告的还不到1/10。有些妇女不懂得如何使用受法律保护的权利或者说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在我们国家,离家躲避是一种艰难的选择,首先是住处无法解决,自己没地方找房,娘家又很拥挤。她们所能采取的仅有措施包括事后向公安机关求助,由公安部门出具证明,再去医院体检,取得医生诊断证明,自己做详细的受虐待记录,以备将来起诉时使用。在向公安机关报告时,要求她们予以书面记录,如有可能拍下照片,这些都可以在将来成为有用的证据。
有些男子不仅动手伤害妻子,甚至还对她们施加性虐待,如某妇女杂志曾报导:黑龙江省某市郊区一妇女来信反映,她的丈夫用尽各种恶毒手段对她进行性摧残,不管是白天还是夜晚,也不管身边有没有子女,甚至于在她生病住院期间追到医院,而被众病友轰至大门外。她若提出离婚,丈夫就以死要挟。她的丈夫是个农民,又屡教不改,就是告到法院也无济于事。为了躲避丈夫,她已在社会上流浪两年。
湖北一中年妇女来信,她因受不了丈夫的性虐待曾两次自杀未遂,可是,她的身体尚未痊愈,丈夫又露出凶相。
山东省诸城县有母女俩来信说,为逃避丈夫和兽性的爸爸,她们母女俩长年流亡在外地,有书不能读,有家不能归,痛苦不堪。
黑龙江省某县一位32岁的妇女,当我们见到她时,已被其丈夫折磨成老妪的形象……。
黑龙江省一妇女来信说,曾读过《重大性虐待纪实》一文,女青年冯霞与丈夫结婚后,挨打受骂成了家常便饭。最令人痛恨的是她的丈夫用铁锥子在她的阴部左右两侧各扎两个眼,又在血淋淋的4个眼上锁上2把小锁头,几天后锁头生锈了,她的丈夫用钥匙打不开,影响他的兽性发作,他就用钳子、螺丝刀子撬,把冯霞折磨得死去活来。当冯霞诉诸法律时,她的丈夫仅被判刑7年。读者不理解象这样的案子,用这么残忍的手段残害妇女,为什么只被判刑7年?
这些妇女在困惑、绝望中想到新闻界,来信来访求得帮助。为了不负众望,某妇女杂志社特请黑龙江著名法学家段文举老先生讲解什么是虐待罪,如何对待性虐待,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请阅下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