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螳螂于2017-11-27 20:21发表的 共享单车如何才算为盗窃? :
近日,在北海政府网上看到一则回复,市民咨询如何定罪共享单车的定罪问题,有关部门如是答:破坏为盗,私藏为借。据我所知,OFO的每辆车辆成本在300元左右,并不如贴中所说的价值2000元,所以即使盗窃两辆仍达不到刑事标准(盗窃超2000元才入刑)。但是否藏车在家只是思想品德的低下问题?我觉得有可争论的空间。私藏共享单车,并损坏车锁,是以占有为目的,当然为盗窃。那私藏共享单车,不损坏车锁,仍扫码付款出行是不是盗窃呢?我觉得是。第一,你仍是以占有为目的,藏起了共享单车,共享的本质是公众分享,而你 限制了物品的使用范围,只供自己使用,变成自己私有,只在使用共享单车时付费,你并没有在锁上车摆在自己阳台后仍付费,实则盗取并损害了共享企业的营利,那不是为盗窃?!第二,你虽只放在自家的阳台,但你是把自己家的房门锁住的,想要使用的人无法打开你家的门,相当于你自己为共享单车加了锁,也是以占有为目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古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扣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曾有倒闭的共享单车创始人表示:真是被偷光才停运。共享单车企业3VBIKE投放1000辆自行车,只找回了几十辆,部分地区车辆丢失率达到100%。这样的创始人真可以哭晕的厕所了,你太高估国人的素质!可爱的市民们,当你们遇到私自占用共享单车,损坏共享单车,你会举报吗?像这种把共享单车放在自家阳台的,你又认为是盗窃还仅是品德问题呢?
(2017-11-27 20:21) 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