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忙之中发帖纯粹为了支持大白同学!(楼主善良啊~么么哒!!)
我的第一份工作是读书的时候跟妹妹开了一家糖水奶茶店。楼主那年19岁,妹妹17岁。为什么开奶茶店呢?
因为妹妹在奶茶店打了一年工。楼主几乎没有喝过奶茶,但是觉得在奶茶店打工出来的妹妹,绝对比蓝
翔挖掘机的技工优秀太多。所以就选择了开奶茶店。当然还有一个原因:那时珍珠奶茶在深圳真的很火啊。
楼主家贫,6姐妹,跟我开奶茶店的妹妹初中没有毕业就外出打工了,楼主压力那个大啊!........(略!实在不愿回忆啊!)楼主的开店启动资金,还是借朋友的。忘记是不是借了2千了。
交了500元押金500元月租,买了些原材料后,连一台冰箱都买不起了.....
500元月租租来的店面,荒无人烟,灰尘滚滚,一旦有小汽车开过,半天睁不开眼,最适合拍恐怖片
不过了.....但是楼主资金有限,只租得起这样的店面啊。.......
最雷人的是:店铺中间有根电线杆,但凡雨天或打雷,房东总会骑着他那电子狗过来,见我俩姐妹没
有死,房子安好,就又骑着他的电子狗轰隆隆地走了。(房东那坐骑,我觉得侮辱了摩托车这个词,所
以跟妹妹给他的坐骑起了个名字叫:电子狗.....)
在那没有生意度日如年的日子里,有天来了2个客人点了2杯奶茶。妹妹冲奶茶的时候,趁客人没有注意
,偷偷喝了口。我看了之后大吃一惊。客人走后,妹妹淡定地向我解释:不喝一口怎么知道味道怎么样
?
其实这2个客人是在我奶茶店对面看管溜冰场的,跟我们也聊得来,妹妹是怕他们吐槽味道差,以后都不来
光顾了才试一口的,其他时候她对她自己的手艺还是有信心的。(信心这事,时间太长,都无法考究了....)
每次跟妹妹说起这喝了一口才端出去的奶茶,都笑到前仰后卧,笑了10几年了,还是觉得很好笑。
那年,阿娇因为艳 照 门说自己很傻很天真。那年,我自己的QQ签名是:19岁,很傻很天真,还有一份
对生活的勇气。
这样的我,会被你们吐糟,但是,如今30的我,仍然佩服自己那时那样的-勇气,这是没有经历过的人没法体会的。
可惜征文征的是《我的第一份工作》,如果征的是《我的第三份工作》的话。我不用打草稿都把你们秒成渣..........我的第三份工作,简直帅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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