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北海市第十届钓鱼大赛比赛章程
一、主办单位:
北海市钓鱼协会
二、比赛时间、地点:
2007年12月15日在北海市银滩大道中段田野生态观光园内
三、参赛单位及办法:
北海市钓鱼协会、合浦县钓鱼协会可直接组织人员参赛。团体赛自由组队<每组三人>。
四、比赛项目:
本届比赛设一个项目、三个奖项。比赛分 A、 B、 C 三个赛区进行,每赛区独立统计积分成绩。
<一>比赛项目:手竿钓综合鱼比赛。赛程一天,每场两个小时,共三场。
<三>3个奖项:
1、个人手竿钓混合鱼成绩<奖前10名>奖金、及有关证书。
第一名:奖现金人民币 600 元
第二名:奖现金人民币 300 元
第三名:奖现金人民币 200 元
第四名:奖现金人民币 100 元
第五名:奖现金人民币 80 元
第六名至第十名:奖现金人民币 60 元
2、设团体总成绩奖前三名。并颁发证书。
团体第一名:奖现金人民币 240 元 / 队
团体第二名:奖现金人民币 150 元 / 队
团体第三名:奖现金人民币 90 元 / 队
3、单尾重奖一名:
奖现金人民币 100 元
五、本届比赛基本上参照原中国钓鱼协会2000年8月颁发的《淡水放养水域钓鱼比赛规则》。
具体要求如下:
(一)认真执行“比赛场地应按规定时间封闭”的规则,封闭时间为12月12日至比赛前,本
届比赛不安排队员试竿。
(二)参赛队员按报名表排列顺序,凭参赛证在赛前抽签确定钓区和钓位。
(三)参赛队员的钓位,不得擅自更换。比赛中如要离开钓位,须经分区裁判同意。
(四)钓具和规格:
1、钓具一律按规定自备,可携带同规定一致的备用竿一套,允许交替使用,但不得同时下竿垂钓。
2、比赛一律采用3.6米(±0.15)手竿一支;一线,线组长不得超过竿长0.3米;鱼钩1、2只,
规格不限,必须使用无倒刺钩,不准使用连体钩、锚钩。
3、本届赛一律采用粉饵,饵料自备,不得使用毒饵及其他有害鱼类生存的物质;每场比赛不
得抛饵打窝,装饵料大小不得超过2公分(长度或直径)。
(五)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裁判发令为准。赛前鱼护不得入水,赛前、赛后钩漂均不准下水。
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应立即收竿,将钩、漂提出水面,未入护的
鱼一律不计成绩,鱼护一律不得移动或提出水面,在原地等候裁判员计量成绩,签名后方可离开钓位。
(六)比赛过程中,各队员必须将本人参赛证佩戴在外衣左胸前。比赛时队员的垂钓区是钓位正前方
垂直位置,抛饵落点在钓位垂直位置的左右距离1米的范围内,不得有意超出,如失手超出应主动收
回重新抛掷。在溜鱼时,不得影响相邻钓位参赛选手的比赛,如发生与相邻选手竿线缠绕不能及时分
离时,制造方必须自剪线组分离解决。比赛时保持安静,不得高声喧哗扰乱和妨碍他人。
(七)对违反规则的行为,分别采取下列处罚:
1.队员犯规对他人比赛造成轻微影响者,第一次罚该场比赛名次分3分,第二次罚5分,第三次取消
该场比赛成绩。
2.队员有意犯规并对他人比赛造成严重影响者,取消该项比赛成绩。
3.队员作弊、弄虚作假、投放毒饵及其他有害鱼类生存的物质、干扰他人比赛、不服队裁判、无里取
闹者,取消本届比赛资格并停赛一年。
六、成绩计算办法:
本届赛以有效鱼的重量单项积分决定比赛成绩,采用小区换位、小区记分方式计算成绩。
(一)比赛鱼种:鲫鱼、鲤鱼、草鱼、青鱼、罗非鱼、鲶鱼、鲢鱼、鳙鱼、鲮鱼、塘角鱼、鲳鱼等
放养鱼,以及各种小杂鱼均为有效鱼种。
(二)以本人比赛的各分场积分相加计算,分少名次靠前。如相同,则以个人"副本分"决定,先以
比赛的小区名次作为笫一副本分:如相同,抽签决定先后。
(三)分场名次分按重量计算,重量计算含等重容器统一称量,以公斤作为计量单位,第一名得1分,
笫二名得2分,依次类推。在分场中成绩相同,则以并列队员所得名次分之和除以并列队员数为每人
得分。未上鱼者,以本赛区笫一场实际参赛人数为其得分,弃权者按未上鱼计分。
七、裁判工作执行中国钓鱼协会2000年8月颁发的<淡水放养水域钓鱼比赛规则>和<钓鱼比赛裁判法>
有关要求,根据本届比赛的特点,特别要求如下:
(一)裁判员及工作人员,赛前应对比赛规程、规则进行学习和培训,并根据规程、规则要求,对赛场
的水情、鱼情、地形、钓位设置、安全工作等,进行检查落实,保证比赛公平、公证、公开:整个比赛过
程中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秉公裁决,对违反规则的现象敢于制止和执行纪律,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二)比赛成绩表由裁判员亲持,记录成绩时,应有参赛队员、计量裁判员、记录裁判员在场唱数、唱记
,字迹要清楚,并各方签字。出现疑问当场核实,过后不予更改。
(三)裁判委员会在组委会领导下负责受理、复审竞赛规则执行中发生的纠纷,以保证比赛公平进行。裁
判长负责比赛现场的组织指挥和裁判工作,赛后及时、准确地评定成绩与名次,向组委会提交总成绩册。
(四)参赛队员如对各分区裁判组的裁决有异议,应在本分区赛结束后向裁判长提出申诉,裁判长裁决为
最终裁决。
八、报名地点及参赛费用:
(一)北海报名点:
1、振野渔具店。联系人:李师珍。联系电话:2020055
2、中联渔具店。(长青东路)。联系人:李保记。
3、永昌行渔具店(外沙桥头)。联系人:董月娥。联系电话:2033153
4、北海精品渔具店。联系人:吴文政。联系电话:2029722
(二)合浦报名点:
由合浦县钓协确定。联系人:刘永贵。联系电话:8828809
(三)参赛费统一为每人35元
(四)报名截止时间:2007年12月13日。
(五)比赛时提供午餐,每人2瓶矿泉水,不另收费。
九、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北海市钓鱼协会。
十、本届比赛组委会设成员七名:林智鹏、卢建华、易文滨、顾伟建、邱身福、石强、高利东。
北海市钓鱼协会
200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