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自治区、北海市2023年各项经济工作决策部署,大力提振海城区市场主体发展信心,促进海城区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海城区制定印发了《2023年海城区支持企业加快发展的十条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充分利用“桂惠贷”政策,通过财政贴息引导金融机构加大贷款投放力度,支持企业发展,惠及更多市场主体。力争全年举办海城区政金企对接活动4场以上,惠及企业100家以上。
二、全力稳就业
每月举办一场线上线下招聘会,开展“点对点”送工,为企业提供“零距离”用工服务。支持企业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及时落实培训补贴。设立海城区企业助岗热线电话0779-3056029,快速响应企业用工需求。
三、鼓励企业上规入统
对当年实现月度上规入统且第二年仍在库的企业: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6万元,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其他营利性 服务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餐饮个体经营户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对当年首次实现年度上规入统且第二年仍在库的企业: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4万元,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其他营利性 服务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餐饮个体经营户给予一次性奖励0.5万元。
四、促进汽车消费
加大汽车展销支持力度,持续开展汽车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活动。对汽车销售企业经批准在商业广场、社区广场等开展汽车展示展销活动给予一定补贴。鼓励举办大型车展,按每次车展场地租金费用的50%给予补贴,单次车展最高补贴不超过5万元。
五、活跃夜间经济
支持辖区内大型商场、超市在用地红线范围内实施户外夜间经济活动,依规减免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费。对开展夜间经济的“四上”企业(大型商场、超市、购物广场、商业综合体),当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以上的或产生较好品牌效应、经“一事一议”认定的,给予一次性扶持奖励2万元。
六、推动文旅全面提质
全面繁荣假日市场,突出特色旅游产品供给,加强文旅宣传推广,支持旅行社开拓客源市场。积极培育、打造海城文旅品牌。对当年获评为自治区级及以上的夜间消费集聚区、步行街、文化产业示范区(基地)、旅游休闲街区及四星级以上酒店给予一次性3万元奖励。
七、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
大力推进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强化房地产项目建设要素保障,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鼓励房企积极参与、举办线上及线下房交会、展销会等活动。对当年积极参与各类房交会或展销会且销售项目所在地在海城区的房企,适时给予活动补贴,单个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
八、支持企业提质增效
1.对区本级规上工业年产值增量在2000万元以上且年度增速25%以上(含25%)的,按净增量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每家最高不超过5万元。增量超一亿的,实行“一事一议”。
2.对在库及月度新增入库的批发业企业,按销售额增量给予奖励:0.3亿元≤销售额年增量<0.8亿元,给予2万元奖励;销售额年增量≥0.8亿元,给予3万元奖励。
3.对在库及月度新增入库的零售业企业,按销售额增量给予奖励:1000万≤销售额年增量<2000万元,给予1万元奖励;2000万≤销售额年增量<3000万元,给予2万元奖励;销售额年增量≥3000万元的,给予3万元奖励。
4.对年营业额600万元及以上、营业额增量300万元及以上的在库及月度新增入库的住宿业企业(含个体),按营业额增量给予奖励:每增长100万元给予0.2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万元。
5.对年营业额2000万元及以上,营业额增量800万元及以上的在库及月度新增入库的餐饮业企业(含个体),按营业额增量给予奖励:每增长500万元给予1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万元。
6.对在库及月度新增入库的规上其他营利性 服务业企业,按营业收入增量给予奖励:每增长1000万元给予1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万元。
九、持续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深入开展海城区“企业家日”活动,从4月起每双月举办一次活动。在海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及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助企纾困”专窗,设置“服务企业”热线电话0779-2032090,受理企业诉求。对企业问题实行清单式管理,专班推进问题解决,为企业纾困解难。
十、其他
以上政策未特别注明时限的,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原则上扶持资金在下一年度兑现。涉及的数据以统计部门联网直报平台数据为准。被纳入失信企业名单、年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不得享受本政策。本措施由北海市海城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负责解释,各责任部门具体细化和实施。
(来源:海城发布,海城区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