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因其方便、快捷的特点,成为不少市民出行首选的交通工具,但与之存在的逆行、闯红灯、随意变更车道等违法行为也成了影响道路安全的一大隐患。近日,在北海市四川路与新世纪大道交汇路口就发生了一起电动自行车闯红灯引发的连环道路交通事故,事故造成三车不同程度损坏,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客受伤。
2023年03月09日13时52分许,在北海市银海区四川路与新世纪大道交汇路口,王某驾驶北海10***号二轮电动自行车(搭载王某红)在通过十字路口时,与由郝某某驾驶的桂HER***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随后,适遇冯某某驾驶的桂EDJ***号轻型厢式货车行驶至路口,碰撞到王某、王某红及桂HER***号小型轿车,造成王某、王某红受伤及三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通过现场勘查及调阅路口的监控视频,办案民警发现事故发生时,小轿车和厢式货车均由东往西按照交通信号灯正常通过路口,而王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系一台共享电动自行车,只允许1人骑坐,王某驾驶该车不仅超员搭载了乘客王某红,还从新世纪大道南面非机动车道上逆向行驶,并由南往北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过路口,在等候信号灯的车缝中穿出来,造成了人们常说的“鬼探头”现象,从而引发该起道路交通事故。
经过调查,警方最终认定,在该起事故中,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王某违反信号灯通行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小轿车驾驶人郝某某及厢式货车驾驶人冯某某无责任。
北海公安交警提醒:非机动车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带来的安全隐患和严重后果,应引起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注意和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每一位驾驶人都要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交通陋习,远离交通事故。
驾骑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种情况:
1、在划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机动车在中间行驶,自行车应靠右边行驶。
2、按照信号标识、标线通行。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走斑马线,不要斜穿,尽量减少在马路上的逗留时间,非机动车过斑马线时要下车推行。切记!任何时候都不能抢道!
3、与相邻行驶的非机动车保持安全距离;在与行人混行的道路以及行经人行横道时注意避让行人;
4、骑自行车上路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上路时不得酒驾,不得违法载人、载物。
5、电动自行车的驾乘人员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6、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来源:北海交警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