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土依木:
我还有个疑问,父亲留块一土地给姐弟,如果大姐去办公证遗嘱,想法是大姐本人死亡之后,把自已土地部份留给弟弟,请问到时弟弟可否做继承,那税按百分之五交吗?(2021-03-17 23:09) 53楼
很抱歉才看到你的提问,365的回复通知貌似不是每一条都会通知,所以没有及时看到。
你提的土地继承的问题,情况说复杂也不复杂,但是涉及到交税就比较复杂了,我还特地帮你打电话咨询了税务局。
首先,父亲留给姐弟的土地属于法定继承,直系亲属的继承只需要缴纳万分之二点五的印花税。
其次,姐姐设立公证遗嘱把自己的份额留给弟弟属于指定继承,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也就是哪怕姐姐有子女,也不能对抗弟弟的继承优先权。所以这里不用讨论姐姐子女会不会跟弟弟争抢这个土地的继承权的问题。但是弟弟享有继承权这一点是明确的。因为我打电话给税务局,税务局的工作人员说情况比较特殊,他们也要查询过相关法律才能确定弟弟能不能继承,所以他们不能随意答复。
再次,如果弟弟有继承权,因为姐弟不属于法律上的“直系亲属”关系,涉及到土地转让,就类似于赠与,得交23%的税,而不是你说的5%。
然后,因为你提到了公证遗嘱,建议还是直接去一趟司法局的公证处了解一下这个遗嘱和赠与的效力和相关费用。我之前问过公证处,得到的回复是如果是需办理土地使用权赠与,赠与公证的收费为土地评估价的1.2%。办理赠与公证需要提供的材料:赠与人夫妻双方和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证)、购房合同、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赠与人和受赠人的关系证明。赠与人夫妻双方和受赠人均需到场。你也可以电话咨询,北海市公证处咨询电话
,地址:北海市海城区西南大道340号北海市司法局一楼大厅。
最后,给你的建议是土地过户的税费比较高,可以考虑把地变成房再过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