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问 隆 鑫 地 产(合浦)
隆鑫商业广场业主们的不满情绪在持续发酵中,对于开发商对于物业公司有很多话想问问你们:
一、楼内公共走道管线裸露密布,伸手可触,宛如工厂般的粗放设计,纵观合浦各大楼盘都没有隆鑫商业广场的这般设计装饰,请问:是否按原设计图、原施工图进行施工装饰?如果是,能否提供原设计图和施工图?这样的装饰是否与该楼盘是隆鑫地产在合浦的最后一个楼盘有关?如果不按原设计图施工图进行施工,能通过市建局的验收吗?我们真的不想再成为下一个*纪*汇星的业主了……
二、1#2#户型的公共阳台是否属于公摊面积内?如果属于公摊面积内,你们收取1000元--5000元不等的相应的“使用费”是一个什么样的标准?有否经过所有业主的同意?收取的“使用费”如何使用?请予说明并公开使用细目;如果不属于公摊面积内,请提供相关证明以确认该公共阳台不在公摊面积内;如果不在公摊面积内的公共阳台在缴纳“使用费”后可以使用多久?开具什么样的收款证明?能否注明使用期限?
三、物业出示的收费清单显示,装修收取垃圾清理费按每平方3元收取,另拆除室内墙体另外收取垃圾清理费用,如飘窗前的水泥墩子都另作收费(物业提示,这个水泥墩子是为了应付验收后来才加上去的,拆除了对楼房的结构不会产生任何影响)每个50元-100元不等,请问:这拆除室内的墙体(在不破坏房屋结构情况下)的收费有什么依据?标准是什么?这是不是重复收费?
四、按相关规定,在条件不足以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前提下,开发商有权选择物业公司形成合作关系,但相关的收费标准有什么依据,能否出具县物价局批复的物业收费标准?财务开支能否做到公开透明?
五、按物业通知,安装天然气管道需交纳开户费2700元,否则不予留管道接口,请问:该2700元的开户费是物业收取还是燃气公司收取?将开具什么样的收据或发票?费用收取后什么时候能开通天然气?天然气的价格又是多少?能给出明确的时间和价格吗?当然,我们需要明确的书面承诺及保证!虽然这种承诺与保证好像没多大用……
六、客厅--阳台的三页玻璃推拉门的设计是否合理?是否按照设计图施工?请解释并出具原始设计图,该推拉门已经严重影响到我们的使用,基本要侧身才能顺利通过该门,请问开发商有否对推拉门进行改造或采取些什么样的措施?
七、物业出具的收费清单有一项“电梯维护费”,请问:按国务院《关于加强电梯管理的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一规定,厂家保修期为一年,那么请问,还在保修期内的电梯为什么要我们缴纳“电梯维护费”?
八、物业出具的收费清单中的“公摊水电"是按什么样的总额和比例进行公摊的?里面都包含些什么费用?怎么计算?每月每户35元这一数字是怎么得来的?是有仪表的记录还是凭随意的估算?如果有相应的仪表记录为什么不按仪表的记录的实际数据来进行公摊?
九、关于入户门口消防柜的问题,比如一栋一单元01户型、4栋一单元02户型,消防柜仅离门口5CM,导致业主的入户门不能完全开启,影响了住户的出入,很容易就把消防柜门的玻璃打碎甚至伤到人,或者把入户门碰坏,并在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下严重的阻挠了该类户型内人员的逃生通道,请问:该消防柜的设计
安装是否符合消防安全的相关规定?是否有科学性和便利性?如果该设计图纸已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开发商是否能对该消防柜进行软包装处理,以1、保证消防柜的随时处于无故障安全使用状态;2、防止住户磕伤碰伤
十、关于地下停车场,什么时候提供使用?按什么样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车位以哪种形式提供业主使用?出租?出售?如果出售能否办理不动产证件?
十一、我们关注到了你们在2015年3月26日在北海日报发布的收房通知,但我们前往售楼部欲办理收房手续是却被告知工程尚未通过验收,没有相关的合格证,(即:三书一证一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且贵公司旗下的物业公司还很肯定地告知我们:无论收不收房,物业费都是从2015年4月1日开始收取!请问:在工程尚未通过验收的情况下你们怎么就能想到交房了?难道国务院颁发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已经作废?《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在没有达到交房的条件的前提下你们这样交房合法吗?物业费从4月1日开始收取合理吗?
十二、这两天,我们大部分业主都接到了自称来自物业公司的电话,说小区在搞各种装修家具产品的促销活动等等,其实并不是物业公司的来电,而是一些商家的推销电话,请问:谁给你们权力把我们业主的个人信息透露给了商家?难道你们无耻到了把业主的个人信息估价卖给了商家?
我们是在看到了隆鑫的一二期的工程质量和效果才决定在三期购置的房产,并期待能够在此安居乐业,结果事与愿违,并没有达到初始的期待,希望隆鑫地产的开发商能就以上问题给我们明确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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