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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一下关于产权的知识,说说什么叫“产权70年”

发表于: 2014-07-27 18:49 34796人阅读 113人回复 只看楼主 | 第4页 | 最后一页

    北海新人

    来自: 广东省广州市
    学习了…感谢楼主!

    老北海

    来自: 广西北海市
    买房等于租房,也就是一次性交完70年的房租(大多数年限不到50年)所谓个人产权都是国家的产权!

    北海土著

    来自: 广西北海市
    我也发表一下个人观点。

    楼主所说的土地使用权,准确点说是“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属于物权法里的“用益物权”。土地使用权年限期满,是民法上所说的“权利消灭”的原因之一。

    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大概有几种原因:

    一是期间届满。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居住用地最高年限是70年,商业、娱乐、旅游用地是40年,其他用地一般为50年,一般期间届满后,出让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划拨用地无期限限制),但为保护权利人的权益,物权法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期间届满后,自动续期,因此,我国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不会因为期间届满而消灭。但自动续期的程序,是否要缴纳费用,缴纳何种费用,还得等国家出台操作细则。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后如何处理,具体依照法律相关规定。

    二是被提前收回。

    因公共利益需要,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期间届满前可被提前收回。这一点物权法148条有明确规定,国家作为土地所有者和出让者,依据规定有权提前收回。

    三是被撤消。

    比如开发商超出约定日期满2年未动工的,国家有权撤消,收回土地使用权。

    四是土地灭失。

    比如地震使土地灭失。

    如果二手房转让,只办理房产过户而未办理土地过户的,也不用太担心。许多商品房小区因为没有全部出售完毕,也是没办法办理土地分割的。按照我国法律“地随房走”的原则,房屋所有权转让的,其占用土地也一并转让。

    以上观点是参考了资料的,但并非从度娘那里复制粘贴,而是本人一个字一个字打出来的。
    离线
    楼主百度知道yoyonba谢谢楼主的专业补充

    北海通

    来自: 广西北海市
    学习了,领教了!LZ辛苦了!

    北海土著

    来自: 广西北海市
    感谢楼主肯定,补充一张示意图,大家可能就看得更明了,我们买商品住宅,包括两种权利,一种是“房屋所有权”,另一种是“土地使用权”。

    其中房屋所有权又分为三个部分:

    一是专有权,即自家部分的专有;

    二是共有权,即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的共有;

    三是管理权,即因共有权而产生的共同管理权,这也是业主参考小区共同管理的依据。

    离线
    楼主百度知道yoyonba楼主像是做律师的,O(∩_∩)O哈哈~

    北海通

    来自: 广西北海市海城区
    商品房公寓楼办理土地证是多余的,没有根本的意义,只是多浪费一笔钱罢了。说买地相当于“租地”,那为何不直接与村民租用土地呢?吃撑了?
    离线
    楼主百度知道yoyonba那敢问为什么农村的地没有证这么便宜,几万块一块房地,市区有证的七八十万?农村有证的也比没证的贵,这是为何?平时说的这个证是指什么证?公寓楼的话房产证必须要办的,一手房由开发商代办房产证土地证,只需要几百块钱而已,并不算贵。如果真的都只要房产证就好了,那这土地证就真是没啥用处了,还单独出个土地证做什么?要真是这样,那是不是连房产证都可以不办了?反正房子是你住的,别人还敢直接拆了你房不成?是不是这样理解?

    北海新人

    来自: 广西北海市
    虽然我平时懒得回帖,但这种扫盲贴、正能量,必须不能让它沉下去

    北海土著

    来自: 广西
    好帖,顶一个!

    刚到北海

    来自: 广西北海市
    楼主你在人为地散布恐慌,片面强调套间去办理土地证,根本没这个必要,多此一举!!!在北海市来讲2000年以前的套间一般是没有土地证的,2000后到现在正规途径买房的套间都有房产证和土地证。两者权益上面并无不同都是被认可的。你让2000年前买套间的那批人去哪里找哪个部门补办土地证?那些服务窗口有没有对外受理办理这方面的业务??花了大量时间精力去搞一个没有明确答案的东西,这就过了,很多东西根本不是你想当然就能解决的,并不是随便在网上抄几段文字就能够应付的,还是要和本地的实际情况相符合才行。正确的做法是适当的关注一下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再根据当地的相关上级主管部门通告,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去适当办理。
    来自: 广西北海市
    第39楼hs_gnem于2014-07-28 09:16发表的 :
    大把楼年限到2070-2080的 = =但是事实是2005那几年建的基本都是到2040-2050左右的,再说了,就天朝现在这种环境,这些豆腐渣,能用个70年?哪里能管得了那么多 = =反正我不在乎这些~
    这话我赞成

    北海土著

    来自: 广西北海市
    第36楼xiao余于2014-07-28 09:01发表的  :
    不懂装懂,复制个贴过来就装专家。

    你为什么不也来 粘贴 个获点赞

    北海通

    来自: 广西北海市海城区
    第51楼义哥佬于2014-07-28 11:32发表的  :
    商品房公寓楼办理土地证是多余的,没有根本的意义,只是多浪费一笔钱罢了。说买地相当于“租地”,那为何不直接与村民租用土地呢?吃撑了?
    字不多,但不好理解。

    刚到北海

    来自: 广西梧州市
    波总有见解

    北海通

    来自: 广西北海市海城区
    第54楼自摸5万于2014-07-28 12:43发表的  :
    楼主你在人为地散布恐慌,片面强调套间去办理土地证,根本没这个必要,多此一举!!!在北海市来讲2000年以前的套间一般是没有土地证的,2000后到现在正规途径买房的套间都有房产证和土地证。两者权益上面并无不同都是被认可的。你让2000年前买套间的那批人去哪里找哪个部门补办土地证?那些服务窗口有没有对外受理办理这方面的业务??花了大量时间精力去搞一个没有明确答案的东西,这就过了,很多东西根本不是你想当然就能解决的,并不是随便在网上抄几段文字就能够应付的,还是要和本地的实际情况相符合才行。正确的做法是适当的关注一下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再根据当地的相关上级主管部门通告,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去适当办理。
    不错,大力支持该同志的见解。

    北海市民

    来自: 广西桂林市
    支持楼主,能办土地证最好还是办的好,几十年后谁又知道是什么样的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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