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运动员资格:
1、满18周岁,国籍不限,身体健康,无心脏病、高血压等病史;
2、现役及退役的专业运动员不具备参赛资格。专业运动员指在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及原国家体委注册过的运动员,包括国家队、八一体工队、各省市体工队、各职业俱乐部运动员等;
3、持有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签发的有效签证或居留许可(外籍选手持有的有效签证或居留许可证件,签发日期应早于2014年3月1日,且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没有参加过世界羽毛球联合会及五大洲羽毛球联合会组织的比赛,且没有在职业俱乐部(职业俱乐部是指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组织,运动员以训练和比赛为职业并获得工资收入的)效力过的外籍运动员可以参加比赛;
4、运动员报名参赛前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且必须与组委会签订免责协议,方可参加比赛;
五、报名须知:
1、每队限报7人(其中包括:领队1人、队员6人,领队在通过运动员资格审查的前提下,也可参加比赛),报名后不能更改;
2、每人限报一支队伍,每队限报一个城市,不得重复报名;
3、参赛队可以以单位名义报名,也可以自由组队报名;
4、符合条件的队伍,可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日期前,根据赛事官方网站和各地报名平台所发布的报名提示信息,到所在城市进行报名;
5、报名时,队伍负责人须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表格;
6、报名时,队伍须提交每位队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电子版照片(近期免冠照片,用于参赛证制作)等组委会要求的其他必要证件;
7、每队收取报名费100元(含保险)
六、资格审查:
1、队伍报名后,由组委会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各队资料通过赛事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阶段如发现任何队伍或其成员存在资格不符的情况,可向组委会举报或提起申诉,申诉须提交书面文件(必须有领队签名)及有关证明材料,并向大会仲裁委员会交纳申诉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如组委会调查属实,大会仲裁委员会将退回保证金,如申诉情况与事实不符的,则保证金上缴组委会;
2、有效申诉期:如各参赛队发现问题,需要申诉的,务必在各级比赛名单公示期内进行,过期不再接受申诉;
3、在有效申诉期过后,向组委会提出队伍资格的投诉者,视为干扰比赛秩序,给予警告,情节严重者,取消该队参赛资格;
4、参赛运动员在赛前必须出示参赛证及本人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驾驶证)给予临场裁判员检查,有效证件的名字、号码必须与参赛证相符,证件的相片必须是参赛者本人,如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使用伪造证件,一经发现,不但取消全队所有比赛资格,必要时报公安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