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楼yangccie于2014-03-10 10:33发表的 :
看了楼主的帖子,可以总结出以下意思,小财不出,赔了小孩又赔了夫人,于是天价索赔。
各位先别急着枉下定论,乱骂一通,请看在下分析,因为此前楼主去医院闹时,当时正好在医院附近所以略有耳闻:
一、胎儿的足月一般是37周~最迟42周,楼主的小孩已经是40+6周了,而且这个时候出现胎心音检查时异常,医生肯定会提议产妇做剖宫产术抢救胎儿,如果家属或产妇不同意做的话,那么医生肯定要家属签字拒绝剖宫产术抢救胎儿。何况现在的医患关系这么紧张,医生和医院可没这么傻。据释楼主当时是主动拒绝了医生的建议,并当时签下的协议书。(这里有个小小的疑问:夫妻二人其中一个为事业单位,规定只能生育一个,已知为女婴,拒绝医生的建议,这里有没有重男轻女的思想?不得而知。)
二、楼主为什么不同意医院的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是坚决只要钱?楼主拒绝医院所有的赔偿方案,包括法律维护权益,楼主只要大金额索赔即可,金额多大?看了医院和回复我算出来的是天价,楼主要求院方一次性赔57万人民币,另每月再赔5万元作为其妻子和后续医疗和生活费用,无限期,直到其满意或其妻归天,于是我大胆作了以下估算,若其妻现在为35岁,活到70岁,那么得出来的天价为35年*12月*5万+57万=2157万人民币!假如只活到60,那么25*12*5+57=1557万人民币……可能是我孤陋寡闻,至今天朝可能没么这么大的赔款,我到希望楼主是第一人,但可能吗?医院可不是冤大头。
三、建议楼主还是通过法律手段为维护自己的权益,或通过媒体向社会大众求助才是正道。而不是通过这种极端的方式来进行天价索赔目的,在天朝那是不可能的,因为主要的责任全在于你,你的确有拒绝医生的建议并有签字为证,这条你是赖不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