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看报上新闻,说在今年,自治区政协会议期间,一些政协委员建议:为了节能、环保,要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特别是推广一些本土企业所研发的电动汽车。这也是实现汽车行业的可持续发展的唯一出路。比如那些环卫、110巡逻车、墙改执法车就可以上路呢?
我们都知道,这些年各省市乃至全国的”两会”上,哗众取宠的“雷人”提案很多,比如中国最不宜将“黄色”作为色*情、低*俗*淫秽的代名词,要为“黄*色”正本清源;老婆做家务须发工资;建议发行面值1000元的人民币……可以说,没有最雷,只有更雷。政协委员这个推广电动汽车上路的提案,算不算雷呢?
但是,如果在北海推广“电动汽车”,会不会受到网友的欢迎呢?试想,北海一个中低收入的市民,会买电动汽车吗?假设一个市民手头上有少少存款(5-7万),要买一辆车子代步,是买机动车、还是电动汽车呢?
不久前,我还看过一则数据:2013年北海市区汽车销售总额约达50亿元;仅13年的1—10月,我市地税局累计入库车船税3306万元,同比增长618万元,同比增长22.99%。可以得出结论:北海人越来越热衷于买车。或许去年,我市的财政收入达到百亿元以上,而市民的“钱袋子”也跟着鼓起来了吧。
当然,也说明汽车的需求量在增加。另据365网友“三千越甲“的呼吁:北海的环境问题已经日益严重。而其中,汽车尾气也是污染源之一。不过,机动车要上牌、驾驶证才能行驶,而买了电动汽车的话,也需要驾驶证,只是不用承担汽车保险、维修保养的费用。于是,听信电动汽车低碳、节约之广告功效以后,这个市民决定买一辆电动汽车。接下来就是上路了。
上路不久,麻烦来了,车子开到北海大道与北京路交叉路口,在等红灯的时候,被正在查”四车“的交警拦下来了,说你的车牌怎么不挂车牌?该市民就实话实说,说电动汽车啊,上不了牌啊。交警就问:“你没看365网?上面不是说过不上牌,不能上路吗?”市民就掏出购车证明、和驾驶照给交警看,谁知道交警没看,直接开罚单了,于是,那市民就嚷嚷“那你们为什么让人家卖呢?” 这时,交警又会说什么呢?
对啊,“那你们为什么让人家卖呢?” ——这何尝不是一句真话?电动汽车不能上路,上路就被罚款扣分,显然是没有相关法规支持,难道不是有关部门眼睁睁看着市民买了不合法使用的车子而不管?电动汽车车行的老板就那么傻?就如同,如果一早就重视我市的“四车”横行、出租车乱象,早已经没有那么多网友在怨声载道了。归根结底,还是当初对城市交通的建设和管理不够重视,没有依靠制度建设、管理好四车,才造成如此乱象,以致“运动式的四车整治”的文件失去了作用。
因此,要推广电动汽车,关键还是考虑交通基础设施或说公共服务跟上与否,发展前景如何?假如北海也被纳入“低速电动汽车上路试点城市”,那么对于我市大多数工薪阶层来说,买一辆廉价、低成本新能源汽车上路,会不会构成一道迷人的风景线?尚不得而知。别等到市民开电动汽车上路的时候,又出现被北海的交警部门查处,车也被扣了下来的状况,岂不是破坏我们市民好心情呢?反之,有关部门给人留下的印象如果不好,只会坏了“为民服务“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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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资料:附2011年365网的报道:如果电动汽车在国家工信部下发的通告目录里列入了国家产品生产目录,符合国家机动车技术标准,那它就可以上牌;反之,如果没有被列入国家产品生产目录,那它就属于旅游观光区等指定区域服务用车,不具备在道路上通行的条件,因此,也不能在车管部门部门登记上牌,更不能上道路行驶。 此外,开电动汽车上路的话,会被扣6分,罚款200元,并强制扣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