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在海外,关于公务车管理问题早已经形成了规范的体制。近日,记者对美国联邦和州政府的公务车制度进行了调查,一些成功经验值得借鉴。比如在美国,联邦政府部门的公务车购买和消费都实行统一管理,由有“联邦管家”之称的联邦总务管理局具体实施,联邦总务管理局是公务车经费的唯一来源。
州级政府不足万辆
调查过程中,记者印象最深的是美国公务车数量之少。州一级政府,公务车往往不足万辆。例如,新泽西州仅7600辆,北卡罗来纳州为8500辆。根据最新的统计数据,美国联邦政府各部门公务车数量的总和也不过65.2万辆。这一数据不仅包括了轿车、巴士等载人机动车,而且涵盖卡车、救护车、邮政车等。近年来,美国联邦政府公务车数量基本保持稳定,年增长率在1%左右。由于旧车淘汰的缘故,有些年份公务车保有量甚至有所减少。
美国政府有一套完善的公务车跟踪机制,联邦总务局每年都要公布一份 《联邦车队报告》,详细列出当年公务车的保有量、油耗、行驶里程、开支等信息。
统一采购按需分配
在美国,只有政府的公务用车管理部门可以负责公务用车的采购,这样就有效地避免了采购系统的混乱,防止资金滥用。而买车的经费则纳入政府当年预算管理,经费审批使用有一套严格的程序。
在采购车辆方面,美国实行集中采购,大大降低了费用成本。以联邦政府为例,各个部门可以就自己的用车向联邦总务局提出申请,批准后,总务局统一采购。这种方式可以很大程度上降低汽车采购价格。
美国各州政府也有相应部门负责公务车采购,再以租赁或者出售的方式将车分配给各部门。以北卡罗来纳州为例,该州各部门以长期租赁方式从州车队管理部门获得公务车。
为保证公务车充分使用,北卡罗来纳州要求每辆公务车每月行驶里程必须达到1700公里的下限,否则将被收回。需要使用公务车,又达不到里程要求的部门,可以向州车队管理部门申请临时租赁。
公车私用处罚严厉
美国联邦与州政府对“公车公用”有严格规定,只有美国总统、副总统、国务卿、国防部部长等少数顶级官员的车辆有较高特权。其他高级官员包括多数部长、国会议员或是州长,上下班都开私人汽车,只有参加公务活动时才可以用公车。北卡罗来纳州规定,公务员若想将公务车开回家,必须经州行政部主管授权。 对“公车私用”者,处罚相当严厉。联邦政府规定,公务员若“不当”使用公务车将被停职一个月以上。如果“不当”使用行为是受到其上司批准的,上司也将遭“连坐”停职。
一个典型的案例是,威斯康星州公务员西蒙・勒尔斯因让太太搭乘自己的车去上班,结果被他人举报,随即被州府办公室扣去6个月的油耗津贴,停止6个月行使州经济法高级咨询师权力的资格,并作为一件“丑闻”记录在本人的信用档案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