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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事讯息】市影协近期承办两个影赛,敬请关注!

发表于: 2013-05-26 12:44 48946人阅读 2人回复 只看楼主 | 倒序阅读 | 精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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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的风 离线

级别: 北海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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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广西北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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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银海”摄影艺术展览征稿启事
 
为了大力宣传十里长滩的洁白,海上森林的神奇,冠岭观日的情怀,花香人家的写意,家渔民的风情等银海美景,特别是反映“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开展以来,银海处处呈现出的新村新风新貌,银海区委、区政府决定举办一场以“美丽银海”为主题的摄影大赛,现向社会征集作品。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北海市银海区委员会   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北海市银海区委宣传部    北海市摄影家协会
二、大赛的主题和内容
摄影作品以银海区辖区内自然旅游风光、历史文化、人文景观、生态环境、民俗风情、工业生产、特色现代农业、城乡新貌、百姓生活、城乡统筹发展等为主要内容。
三、征稿时间:2013年5月20—9月10日(以收到作品为准)     
四、奖项设置及奖金:
特等奖(1名)          3000
   一等奖(2名)          2000
   二等奖(3名)          1000
   三等奖(5名)           600
   优秀奖(40名)          200
   一、二等奖以上的作者不得重复,同一作者获得三等奖以下作品数量不限。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并作为申请加入北海市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五、大赛细则
(一)全国各地的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二)作品必须是在银海区境内拍摄(即福成镇、银滩镇、平阳镇、侨港镇)并符合大赛主题。
(三)作品创作时间:2011年1月1日开始(提倡新片)。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组照均可。
(四)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当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作品不得对原始影像画面内容进行增加删减,彩色图片可以整体转变为黑白作品。建议数码相机使用RAW格式拍摄。
(五)一律采用纸质作品投稿。作品规格:长方形作品长边为10英寸(25厘米);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8英寸(20厘米×20厘米);异形作品每幅不超过80平方英寸。作品请勿装裱,作品背面须粘贴作品表,并如实填写各项内容,无作品表或不按要求填写作品表的作品,举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六)作者务必将入选作品的原始数据文件(底片的请扫描)、调整后的数字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本大赛组委会提供。不按时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七)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对于所有入选展品,举办方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及相关宣传中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
(八)投稿者应保证其所报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名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上述规定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九)投稿作品在邮寄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主办单位不承担相关责任。
(十)主办单位拥有对此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六、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摄影专家进行评选。
七、作品邮寄
 作品送到北海市海城区北部湾中路36号北福中心(原福利大厦)“人人冲印室”(电话2037977),或寄到(送到)北海市银海区委宣传部办公室,电话:0779—3219709(办),E—mail:xcb3228408@163.com,联系人:小韦            
 
            中共北海市银海区委员会   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政府
                                       2013年5月20日
  
  
 
   
    
恒正”杯“美丽北海,我的家”摄影展征稿启示

  

    为了更好地将“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在北海推向深入,市妇联决定举办“美丽北海,我的家”摄影展,以图片的形式展示我市美丽风光天蓝、地绿、水净、洁美乡村。现向社会各界征集图片。

一、主办单位:市妇联

    承办单位:市摄影家协会

二、征稿内容

 1、反映我市乡村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海滩的图片。

 2、展示我市美丽风光、城市建设成就的图片。

 3、反映我市干部群众特别是乡村干部群众良好的精神风貌的图片。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止(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四、入选作品数量及稿酬

本次展览征稿共评选出60幅入选作品,由主办单位发给稿酬(入选作品每幅200元)和荣誉证书。展览时间地点待定。

五、投稿细则

1、全国各地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及各界人士均可投稿。

2、作品彩色、黑白不限,组照4—8幅。提倡新片。

3、作品规格:投稿作品为5R片(长边为7英寸);异形作品长度不限,高度为5R片的高度(5英寸)。作品背面写明姓名、通联地址、手机、标题、拍摄时间及地点。

4、入选作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供电子文件。不按时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经鉴定不是原始数据文件的取消入选资格。

5、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

6、投稿者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上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7、入展作品,举办方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

8、作品评选,由主办单位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选。

9、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六、其他事项

作品寄送地址:北海市北部湾中路36号北福中心首层“人人彩色数码冲印”(原福利大夏一楼),电话:2037977。或寄送至市政府大院内市妇联宣传部收,电话:2036991。

 

 

                      北海市妇女联合会
                         2013年5月15日



主楼 2013-05-26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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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2013-05-26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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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珠魂 离线

级别: 北海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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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2013-07-09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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