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珠湾酒店的事是北海房地产深层矛盾的反映,冷眼旁观后应注意这几方面: 1 .政府协调工作组的六条意见是比较正确的,无论事情多么曲折困难,最终会按此解决.但是,以一种法律形式形成文件,供各部门执行,可依法办事. 2.业主的拥有物权的主导地位,各方面都认可,否则利豪公司不需要私下许愿拉拢业主签新协议了.业主大可不必焦虑浮躁,应从今后10~20年的长远利益看待目前的事,慎重应用自己手中权力,时间长点一次性解决问题是上上之策.任何人鼓动业主仓促签约,没有业主大会充分讨论决定,都有不可告人的目的.时间会证明. 3.利豪公司虽强势占据酒店,但在管理上不能起用自己的法人主体,即自己的营业执照 公章等,只能用原珍珠湾酒店管理公司的名义对外营业.但却无法人代表授权,无其营业执照及财务章 私章 人员,公章使用不合法(张一明已几次写函要求收回).从工商管理角度属非法营业,难以持久.所以,利豪合同中提出150间客房目标,就是想达到三分之二业主签约目的,使自己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合法化. 需特别注意,既然利豪公司用原珍珠湾酒店管理公司的名义对外营业,那么就应按旧合同全部供歀,不存在签新协议. 利豪公司想合法化估计不可能,因其一开始就把自己放在了业主的对立面,驱赶围攻一直发展到嘲弄业主,伤害了业主的自尊,且不服从业主大会决议,仅考虑了自己的利益,瞧不起那些老老少少男男女女为衣食住行奔忙的业主. 利豪公司与那些驱赶业主的小青年,没有想到他们驱赶嘲弄的是他们的衣食父母.利豪公司想无本万利,大错铸成.焦虑浮躁的是利豪公司. 业主们上上之策是保持利豪公司的目前非法状态,不与其签约,让各方面明辨是非,不断深化认识,条件成熟时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以填补业主的损失.利豪公司的再好关系网都有时效性,不可能不变. 4.多家多方案比选对业主最有利,有比较才有鉴别,要请银行与政府方面参加,共同负责任的以大会形式决策,会期可长点. 5酒店必须资产与财务清点移交审计分清责任后,方可统一签约.否则以前十月欠款谁负责任?! 6.业委会将相关文件公布网上,可见没有私心,利豪方面没有必要漫骂,应走正道,多点理性讨论.[/size] Sample TextSample Text[ 本帖最后由 冠岭视野 于 2006-5-17 00:1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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