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首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暨第二十届职工运动会
足球竞赛规程
1、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2年9月26日至10月15日在北海九中和北海银沙湾足球训练基地举行。
2、比赛项目
男子十一人制
3、比赛组别
(1)单位组
(2)公开组
4、参加办法
(1)报名人数:每队报领队、教练员、工作人员或医生各1人,运动员22人。
(2)参赛资格:①按竞赛规程总则执行;②比赛服装:每队须有2套深浅不同颜色、号码清晰的比赛服装(在报名表上注明)。
(3)每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
5、竞赛办法
(1)采用国际足联最新足球竞赛规则,并执行《中国足球协会足球比赛违规违纪处罚办法》。
(2)比赛使用由组委会审定的5号球。
(3)参赛队在7队或7队以下,进行单循环赛,决出名次。
(4)参赛队在8队或8队以上,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组进行单循环决出小组名次,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淘汰的办法进行比赛。
(5)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按积分多少决定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两队积分相等其相互间比赛的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相等其相互间比赛的净胜球、进球多者,负球少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按两队在全部比赛中的净胜球、进球总和多者,负球少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抽签确定;三队以上(含三队)积分相等则按积分相等的各队相互间比赛的净胜球、进球总和多者,负球少者名次列前;如相等按各队在全部比赛中的净胜球、进球总和多者,负球少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抽签确定。 (6)第二阶段的比赛如果在90分钟内打平,则采用点球的办法决出胜负。
(7)比赛中限5名替补队员,队员被换下场后,不得重新上场。
(8)在比赛过程中凡有一人出现不服从裁判判罚,故意踢人、动手推、打人或弃权罢踢等行为,经仲裁委员会调查核实,报组委会批准,一人次罚款500元。
6、报名
(1)各单位将报名表一式两份按规程总则时间报名。
(2)报名时,每队需交报名费1000元,同时每人应交参赛证制作费5元。
7、录取名次和奖励
(1)按规程总则执行。
(2)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定办法另定。
8、仲裁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