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一、为了规范协会对专职岗位的管理,明确协会专职岗位的职责,特制订协会专职岗位职责制度。
二、协会应当严格依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协会与专职人员的劳动关系,切实保护专职人员的合法劳动权益。
三、协会在与专职人员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专职人员有权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
第二章 副秘书长岗位职责 一、负责拟订协会双月工作计划、预算表,做好理事会与执行团队的信息沟通和协调工作。
二、负责会长和秘书长的日程安排和事务提醒,并根据活动进程进行督办,并定期起草和发布协会月度活动总结。
三、协助秘书长进行项目审批及材料审查。
四、协助秘书长对项目审批的风险评估,并出具评估意见或评估意见书。
五、负责协会文件和资料的管理,按会长或秘书长的要求起草文件,负责文件印刷、校对、盖章、发放(网络上传),并分类建立文件档案。
六、负责会长和秘书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 行政及人力资源协调员岗位职责 一、行政及人员资源协调员主要负责管理协会的人力资源组的全面工作。
二、负责协会固定资产的登记造册,建立物资台账,负责领用借用登记、定期盘点。
三、负责捐赠物资的信息发布、物资接收、登记、发放,及时提出物资管理和添置等方面的建议。
四、负责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包括整体培训及专业培训)及预算,并在批准后组织实施,并予以跟踪培训质量,作出效果评估意见书。
五、负责新入会的员会的初级培训,负责各种志愿者培训及各种公益项目中的培训组织协调,并承担一定的培训授课工作。 六、组织编写、审校各类培训教案及相关资料的收集,并在各次培训结束后进行整理归档。
七、负责与大学生社团保持规律性的沟通联系,定期组织面向大学生的志愿培训及开展志愿活动。
八、负责归类会员资料,建立各种会员专业小组,编制会员专业小组管理规定或工作职责。
九、负责秘书长或副秘书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四章 信息传播与公关协调员岗位职责 一、信息传播与公关协调员主要负责协会外联组的全面工作。
二、负责将协会第季度所搜集的活动资料(包括图和文)刻录成电子资料,并将平媒及电视媒体上涉及协会的宣传资料进行扫描、刻录存档。
三、负责协会对外活动的Q群、邮件群、微博推广和协会论坛管理,每日关注志愿者板块的新人咨询回帖胶及时回复。
四、负责协会大事的记录和编写整理,每年形成大事记。
五、负责组织简报小组,负责协会每月简报的编制出版。
六、负责每月向单位会员及重要公益合作伙伴发送电子版的协会简报、资金使用报告,并收集反馈信息。
七、负责与会员单位、老会员联络,维护协会与会员单位、老会员的关系。
八、负责对外宣传协会,负责做好会员的发展入员、日常联络、服务等工作。
九、负责秘书长或副秘书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五章 项目支持协调员岗位职责 一、项目支持协调员主要负责助学组、社工组、环保组、红十字组的全面工作。
二、负责项目资料、信息档案的收集和管理。
三、负责项目功能组的开发、执行活动,并对项目提出整体评估方案。
四、督促项目功能组按时提交项目活动报告,监督其资金使用,并提出报告。
五、负责编制协会各功能组的工作手册或活动准则。
六、负责秘书长或副秘书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六章 绩效评比制度 一、协会每季度对专职岗位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评估,以维持协会高效、有序运转。
二、经绩效评比,对认真履行本专职岗位责任管理制度的专职人员,协会应当根据其在工作中的表现,予以奖励。具体奖励办法或方案,应当报协会理事会同意。
三、对没有按照本专职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履行其工作职责的专职人员,经评比达不到合格的,协会有权予以训诫。经连续三次评比均不合格或在一年内有三次不合格的,协会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依照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辞退。
对专职人员予以辞退的,应当报协会理事会备案。
四、专职人员应当在每年向协会提交工作报告,对年度工作予以总结,并予以存档。
五、协会在评比时,应当充分听取专职人员的汇报或意见。同时,协会在评比时,应当听取协会理事会、监事会的意见。
第七章 附 则 一、本专职岗位职责管理制度报协会理事会、监事会备案。
二、本专职岗位职责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予以实施。
以上制度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如有异议或建议,请大家在8月23日前,以跟帖形式反馈。 北海民间志愿者协会秘书处
2012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