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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长期强行入驻乱收费谁来管?

发表于: 2012-04-03 17:13 3628人阅读 7人回复 只看楼主 | 第1页 | 最后一页

    北海市民

    来自: 广西北海市
            按照北海人的收入,买套房不是件容易的事。可是买了房却被莫名其妙入驻的物业公司管着,今天收费,明天收费,三天两头还加价,不交钱就在你门锁里塞东西,刮你的车,叫黑社会打电话威胁你。这种事情在多少小区发生过了,可是,弱势群体永远都是业主,强行入驻的物业公司强行收钱就跟收取保护费一样,这样下去,业主情何以堪?
            相关部门不作为是造成此类事件的根本原因。是否有相关的法律可以控告相关部门和不合法入驻的物业管理公司呢?
     
    附: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 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
      第四条 国家鼓励物业管理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编辑本段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1、 业主:已经与出卖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且入住使用房屋的,应当具有业主的权利;业主分为自然人业主与非自然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2、 业主权利:在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有权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用,并有权提出赔偿请求;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3、 大会召开:30名业主联名,即有权召开业主大会;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4、 物业管理区域:物业管理区域可以按一幢楼或者多幢楼划分,业主对物业管理区域有不同意见的,可以要求法院进行确认。
      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根据业主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住宅套数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5、 投票权:每套房屋有一个投票权,但是无论如何,一名业主的投票权不得超过10%;对于业主是公司或者其他法人的,如果法人之间存有关联关系,则全部具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业主与法人业主所具有的投票权之和不得超过15%。
      6、 发起:30名业主联名可以发起召开业主大会并成立业主委员会,发起人应当将业主大会章程、业主委员会章程、议事规则、财务管理规则、物业服务监督规则等文章以邮件的形式送至物业所有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如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备案内容提出修改建议,发起人应当根据修改建议进行补充更正,但此等修改建议仅限一次。
      7、 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成员只能是业主,对于夫妻双方共同拥有房屋的,如果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只写明夫妻一方的,另外一方也可以加入业主委员会,但是夫妻双方只能有一人加入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区域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人员可以加入业主委员会,但不得成为业主委员会主任。
      8、 银行开户:发起人在办理完毕备案手续后,应当凭业主委员会章程、议事规则、财务管理规则到当地银行办理银行开户手续。
      主体地位:业主委员会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民事诉讼与仲裁,业主委员会所有的财产应当进行登记备案,并以其登记所有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全部评论: 最赞|最新

    北海土著

    来自: 广西南宁市
    力顶楼主,希望多点象楼主这样懂政策明事理的业主,物业就不敢张狂乱收费

    刚到北海

    来自: 甘肃省庆阳市
    北海的物价部门不作为是此类问题的根本,作为全国14个沿海城市中的北海,经济发展缓慢,政府部门吃、拿、卡、要最为严重,北海政府根本没有优化投资环境的意识,要想致富须从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投资者利益等方面多做工作。

    北海市民

    来自: 广西南宁市
    又能怎么样呢?

    北海通

    来自: 广东省
    这那里是物业,典型的黑物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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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楼 2013-07-10 15:29 来自
    引用回复

    刚到北海

    来自: 广西南宁市
    现今的物业就相当旧社会的地主

    北海土著

    来自: 广西北海市
    搞得我都不敢买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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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楼 2013-07-29 23:43 来自
    引用回复

    老北海

    来自: 广西
    有这样的物业,当买房不说明什么物业,黑社会,你比句更黑不就得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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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楼 2013-07-30 01:06 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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