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天津人。身体不好有严重的类风湿,丈夫去世了。我老来得子,但孩子很争气,靠自己,在就业最差的那一年,在北京找到了编辑的工作。但是为了照顾我,他辞掉了工资不错的工作,回家照顾我的饮食起居。
家里不富裕,孩子的爱好只有三个看书、跑步、关心流浪猫。在北京时他觉得周围的流浪动物很可怜,天冷时就拿一些旧衣服放在盒子里,搭一个临时的小窝,让这些小动物有一个临时避风港。有时吃鱼或肉,就留一些,在外面流浪猫经常经过的地方放一些,寄托一份善良。后来回到天津,发现小区里也有流浪猫栖息,因此,有时去看看,希望能帮助这些可怜又可爱的小生灵。时间久了,这些小动物也不认生,会来蹭蹭孩子的裤腿,有时跟着他希望和孩子玩耍。周围的邻居看了都觉得孩子心善,没多久就能让这些小猫如此信任。
但是不成想,去年冬天里一天,孩子刚出去跑步没多久。我接到了河西分局下瓦房***的电话,说我的孩子犯法了故意损害公私财产,必须晚上传唤我们。孩子回来后一头雾水,我心中忐忑不安。晚上11点,我跟着孩子强行被传唤到了***。我才知道是我家楼上的邻居将孩子举报。说是故意损害财产。证据是一个录像,由他家私人安装的夜视摄像头拍摄。内容被截取过,只有几分钟。录像中一只流浪猫跳上了邻居的车,孩子碰巧站在车边,而邻居的车就停在我家门口,孩子回家开门就会站在那里。。。。
我们认为这个误会不是什么大事解释清楚就好。但是没想到警方的结论却是违反了治安法,要“进去的”。我们傻了。。。之后**传唤我和孩子五次之多,立时近两个月之久。最夸张是在一次“治安调解”中邻居声称自己车内还安装了一个带“测谎功能的高科技摄像头”,可以测出人的犯罪意念。用如此荒唐的伪证来直指我的孩子,**居然相信了。
后来邻居更是无所顾忌,扬言跟踪我的孩子,知道他是故意“驯养”野猫来搞破坏。但是这些他所谓的铁证一样都拿不出来。就连最基本的车辆损伤都没有,何谈故意破坏啊?!但是他却拿出了之前孩子还在北京工作时,他的车损,安到这里。我原以为警方会驳斥邻居的过分举动,但是下瓦房的**让邻居先走,单独留下我和孩子到夜里近十一点,一个**说“花钱买自由”、“卖血也得给”、“谁让人家钱驴你拔橛呢”。。。另一个**说我和孩子这个态度,就直接下处罚裁定,让我们复议去!
到目前为止,邻居拿不出证据,但我们却得不到警方的合理合法结论。我们家是读书人,懂一些法,也咨询了律师,律师一致认为孩子是无辜的,同时邻居的行为甚至涉嫌诬告陷害。但是时至目前我和孩子仍然生活在折磨之中,我们的名誉、身心都受着侵害。我们该怎么办?我不想指责孩子,说他为什么招这些流浪猫,因为这份爱心没有错,但是到底错在哪里呢??
更令人伤心的是,经过这件事刚刚步入社会的孩子受到了打击,也不敢再去看院里的流浪猫,那个邻居的私人摄像头总是高高的巡视着小区的动静,我家就在他的正下方。。。听好心的朋友说,小区院子里的流浪猫少了,还不时传来野猫撕心裂肺的惨叫,有一只猫的腿还瘸了,不知是谁这么狠心!但是大家都担心的是这个案子不论结果怎样,小区爱猫的朋友都会心有余悸,对猫好有一天会成一种“罪”。。。
请大家帮帮我家,帮帮孩子这份单纯的爱心,也帮帮这些可怜的小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