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三届广西体育节—“五粮醇”
气排球大奖赛的通知
各市体育局、县(市)文体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精神,全面发展具有广西特色,深受广大群众喜爱的气排球体育运动。经研究,自治区体育局与广西翠屏酒业有限公司定于2011年8月20日—12月25日在全区8个地级市和10个县(市)举办第三届广西体育节—“五粮醇”气排球大奖赛,现将规程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组队参加。
附件:1.第三届广西体育节—“五粮醇”气排球大奖赛竞赛规程
2.第三届广西体育节—“五粮醇”气排球大奖赛各赛区比赛时间安排表
3.第三届广西体育节—“五粮醇”气排球大奖赛报名表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日
附件1
第三届广西体育节—“五粮醇”气排球
大奖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
广西翠屏酒业有限公司
二、承办单位:广西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 防城港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 桂林市体育局 玉林市体育局 贵港市体育局 钦州市体育局 北海市体育局 百色市体育局 来宾市体育局 灵山县文体局 浦北县文体局 靖西县文体局
西林县文体局 乐业县文体局 凌云县文体局 合浦县文体局
东兴市文体局 桂平市文体局 平南县文体局
三、协办单位:广西日报 南国早报
当地新闻媒体单位
四、竞赛项目
五人制混合团体赛。
五、比赛时间(安排在每周周六、周日开赛2011年8月20日—12月25日,见附件2)
六、各赛区实施细则
(一)钦州市赛区、百色市赛区、贵港市赛区须进行四周(8天)的比赛,第三周进行各赛区的颁奖和颁奖晚宴,第四周进行总决赛并举行总决赛颁奖晚宴(第一、二周不举行颁奖晚宴)。
(二)玉林市赛区、桂林市赛区、来宾市赛区须进行两周(4天)的比赛,第二周决出各赛区的名次,并举行颁奖晚宴(第一周不举行颁奖晚宴)。
(三)北海市赛区、防城港市赛区、东兴市赛区、合浦县赛区、浦北县赛区、灵山县赛区、乐业县赛区、凌云县赛区、西林县赛区、靖西县赛区、平南县赛区须进行一周(2天)的比赛,各赛区举行颁奖晚宴,冠亚军队伍第四周前往各自总决赛赛区进行比赛。
(四)百色赛区总决赛:2011年9月10日—11日(第四周)
西林县赛区、靖西县赛区、乐业县赛区、凌云县赛区各决出前两名队伍,前往百色市与百色市赛区的前两名队伍进行百色赛区总决赛。
(五)北部湾赛区总决赛:2011年10月22日—23日(第四周)
防城港市赛区、北海市赛区、东兴市赛区、浦北县赛区、灵山县赛区、合浦县赛区各决出前两名队伍,前往钦州市与钦州市赛区的前两名队伍进行北部湾赛区总决赛。
(六)贵港赛区总决赛:2011年12月3日—4日(第四周)
桂平市赛区、平南县赛区各决出前两名队伍,前往贵港市与贵港市前两名队伍进行贵港赛区总决赛。
(七)桂林市赛区、来宾市赛区、玉林市赛区按2010年广西首届“五粮醇”气排球大奖赛的方式进行。
七、参加办法
(一)参赛选手必须年满18周岁且身体健康者。
(二)市、县级的单位、工厂、部队、机关均可报名参加,每人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本次赛事是纯单位出队参赛,不属于本单位的人员不允许参赛(谢绝俱乐部参赛)。
(三)比赛不允许请外援。
(四)参赛选手必须为广西户籍运动员(以第二代正式身份证为准,其他证件无效)。
(五)参赛选手必须为当地户籍方能报名参赛。
(六)参赛选手非本市(县)户籍,必须在当地工作两年以上,并有工作单位出示证明。
(七)报名人数:每队可报运动员7名(含替补男、女运动员各1名),教练1名,总人数:8人。上场运动员比例:5人制,男运动员3人,女运动员2人,场上必须有2名女运动员。
(八)各市县必须组织24-32支队伍参加该市、县的比赛。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广西体育局审定的最新《广西大众气排球竞赛规则》。
(二)采用先分组循环后淘汰的办法进行,第一阶段分组比赛采用随机抽签的方式进行分组,决出小组名次。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淘汰赛形式决出名次。
(三)比赛采用3局2胜制,第一、二局以先得21分为胜方,决胜局以先得15分为胜方。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一场得0分。按积分多少决定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采用下列办法决定名次;
X(总得分数之和)/Y(总失分数之和)=Z。Z值大的名次列前,如Z值相等,则按A(总胜局数之和)/B(总负局数之和)=C。C值大的名次列前。如C值相等,则抽签决定名次。
(四)比赛服装
1.每队须备两套(深、浅颜色)的比赛服装。
2.比赛服上衣前、后必须有号码(1-8号),身前号码高不小于10cm;身后号码不小于20cm,号码笔画分别不小于1cm和2cm。
3.比赛用球由主办单位统一负责。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县(市)级赛区
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800元;第三名:600元
1.各赛区的前三名颁发奖杯(第三届广西体育节—“五粮醇”气排球大奖赛),由各县文体局负责制作。
2.颁奖晚宴由组委会负责,获奖的前六名运动队参加颁奖晚宴。
(二)地级市赛区
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800元;第三名:600元
1.各赛区的前三名颁发奖杯(第三届广西体育节—“五粮醇”气排球大奖赛),由各市体育局负责制作。
2.颁奖晚宴由组委会负责,获奖的前六名运动队参加颁奖晚宴。
(三)总决赛
第一名:1500元;第二名:1000元;第三名:800元
1. 各赛区的前三名颁发奖杯(第三届广西体育节—“五粮醇”气排球大奖赛),由负责总决赛体育局制作。
2. 颁奖晚宴由组委会负责,获奖的所有运动队参加颁奖晚宴。
十、媒体宣传及场馆要求
(一)邀请当地媒体做好宣传工作(当地电视台和日报)。
(二)要求做好开幕式和颁奖晚宴的组织工作。
(三)比赛场地尽量安排在体育馆内进行。
(四)比赛场地沿用羽毛球双打场地外沿场区,即边线6.1米,端线13.4米。
(五)网高2.0米。
(六)制作秩序册,以便存档。
(七)宣传、背景板由当地经销商负责。
十一、报名和报到
(一)靖西县赛区报名时间:2011年8月22日前将报名表交县文体局,电话:6225529
(二)比赛报名表必须由参赛单位负责人签字。
(三)参赛队员必须保证本人身体健康,比赛期间出现意外伤害事故组委会不负责。
(四)报名后如需更换队员,必须在抽签前24小时以书面报告形式递交至组委会,待批准后方可更换。
(五)报到由各分站赛区承办单位具体通知。
(六)各市体育局、县文体局将参赛队伍名单制成电子文档传到自治区体育局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
邮箱:
gxtyhjq@163.com 1.联系人:黄金权 联系电话:0771—4820457、 13087716674
2.联系人:胡 维 联系电话:0771-4820401、18677165743填写内容必须完整,逾期报名将不予以受理。
十二、经费
(一)比赛费用由组委会提供。
(二)各分赛区运动员在比赛期间的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三)参加各赛区总决赛运动员在比赛期间的食、宿和交通费由组委会统一负责安排。
十三、申述
比赛中发生有关争议问题,比赛结束30分钟内向其比赛的仲裁递交书面申诉,并缴纳保证金500元,如申诉被判无效时,则没收保证金,申诉成功,保证金全部退还。
十四、裁判员
由各市体育局、县(市)文体局负责(尽量安排一些有资质的裁判员担任)。
十五、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七、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大赛组委会。
附件2
第三届广西体育节—“五粮醇”气排球大奖赛
各赛区比赛时间安排表
百色赛区 时间 第一周 第二周 第三周 第四周
8月20日-21日 8月27日-28日 9月3日-4日 9月10日-11日
赛区地点 百色、西林 百色、靖西、乐业 百色、凌云 总决赛
颁奖晚宴 西林 靖西、乐业 百色、凌云 总决赛颁奖晚宴
北部湾赛区 时间 第一周 第二周 第三周 第四周
9月17日-18日 9月24日-25日 10月15日-16日 10月22日-23日
赛区地点 钦州、北海、灵山 钦州、东兴、浦北 钦州、防城港、合浦 总决赛
颁奖晚宴 北海、灵山 东兴、浦北 钦州、防城港、合浦 总决赛颁奖晚宴
来宾赛区 时间 第一周 第二周 第三周 第四周
10月29日-30日 11月5日-6日
赛区地点 来宾 来宾
来宾
贵港赛区 时间 第一周 第二周 第三周 第四周
11月12日-13日 11月19日-20日 11月26日-27日 12月3日-4日
赛区地点 贵港、桂平 贵港、平南 贵港 总决赛
颁奖晚宴 桂平 平南 贵港 总决赛颁奖晚宴
玉林赛区 时间 第一周 第二周 第三周 第四周
12月10日-11日 12月17日-18日
赛区地点 玉林 玉林
颁奖晚宴 玉林
桂林赛区 时间 第一周 第二周 第三周 第三周
12月17日-18日 12月24日-25日
赛区地点 桂林 桂林
颁奖晚宴 桂林
附件3
第三届广西体育节—“五粮醇”气排球
大奖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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