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友恋爱快两年了,我很爱她。女友长得不算很漂亮,但也清纯可爱,性情单纯。工作和生活能力不算强,我以前一直认为女人嘛,就是靠男人照顾保护的,所以对这些也不介意。
但我父母不太喜欢她,一是觉得她家境不好,二是觉得她个人能力也不强。
父母的经济状况很好,我自己倒是没有什么钱,读博士期间跟着导师混了几万元钱,存了起来,吃父母的住父母的一直到毕业。
女友家在一个小镇上,家里在镇上有套房子,将来倒是不需要我们负担。女友本人读了师范本科,在我们这里教小学。
女友有个弟弟,小她五岁。当时读大专。
虽然我父母不喜欢我女友,但我强烈坚持,坚持,再坚持。他们就答应了。 父母考虑到我没钱,就给了我一笔钱买房。
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父母答应,等我和女友领了结婚证,就把女友的名字加进去,她的份额为三成,同时把银行贷款的名字也加上她的。
父母给了我40万也就没钱了,我自己手上有6万元,给女友父母做了聘礼
父母还说给一辆车我们用,买车的费用就省了。
房子准备好了,聘礼已经交给女友父母了。
我母亲还给了我1万元让我给女友选两样首饰。
就在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的时候,她弟弟被确诊为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有病当然要治,本来准备给嫁妆的8888元,家里的存款也就2万元,全进去了,我的6万聘礼也进去了。1万元的首饰当然也变成了医药费(这笔钱在我手里,女友要,当然就给她了,首饰也不买了)。
把这些钱都花进去的结果是:必须骨髓移植,否则活不过半年。
医生的话就一个意思:有50万就可以做移植手术了,没有就掂量掂量。
女友提出,把我们的婚房卖掉,有了这40万,她弟弟就可以治病了。 我问她,那我们怎么结婚。她说可以租房子,或者住在我父母家里。她说其他她什么都不要,只要治好弟弟。
我当时也有点被她说动了,觉得救人要紧。房子以后我们可以自己挣,就答应她考虑一下。
我开始还没有告诉父母,和一个哥们说了,哥们说,房子是我父母出钱,还是要征求我父母意见。
我告诉了父母,父母坚决反对我把房子卖掉,他们说给的聘礼我们可以不要了,就算支援他们,但是房子绝对不能卖,房子是父母买的,他们有决定的权力,我没有。
而且父母要我和女友分手。
我自己的钱就是跟着导师混的几万元,全都给了她家里当聘礼了。
她父母用这笔钱的时候,好像也没有征求过我的意见,就当自己的钱用了。
几万元倒是无所谓,但应该问问我吧,问了我我肯定还是要给她家治病的。
给6万聘礼,并不是就送给她家6万了,只是一个礼节罢了。
我也想和她白头偕老啊,我是真心爱她。我是不顾家里反对和她在一起。
当我父母不同意卖房子后,我把情况告诉她,她说房子是我的,卖不卖我一句话,既然父母送给我了,就是我的了,不用问父母的意见。她认为是我自己不想卖房子。
最后她说;如果不卖房子给她弟弟治病,就只有分手,她去找一个愿意为她弟弟治病的男人。
现在我真是混乱了,想问问坛子里的朋友们,我到底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