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晨户外俱乐部《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一、名称
俱乐部正式名称:“星晨户外俱乐部”。
俱乐部网站:http://
xc.beihai365.com 二、性质
星晨户外俱乐部,由热爱生活、热爱大自然的群体组成,是非盈利性的群众性松散群体。俱乐部为认识自然,感受文化,强身健体,休闲娱乐创造机会和条件,是户外运动爱好者的家园。
三、目的
通过组织户外运动,增强人与人的心灵沟通;达成人与自然的深度对话,人与生态环境的和睦相处。回归自然、释放快乐、静化心灵、发现潜能、丰富体验、完美人生。
俱乐部致力于户外运动的推广和发展,倡导“团结、关爱、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提出“走进大自然,多一种生活方式”的倡议,以“回归自然,释放自我”的人文精神,努力改良社会风尚。倡导环境保护,享受运动人生!
四、宗旨
团结、关爱、健康、环保
五、功能和服务
1、组织户外活动,招募队员,提供户外运动安排、指导。
2、不定期组织远足、登山、野营、速降、攀岩、漂流、车类越野、户外探险、培训、讲座等各类活动。活动费用体现AA制。
3、与各地俱乐部联合开展活动交流。
4、无盈利,定期不定期组织活动,长期有效发展。
5、俱乐部实行活动积分制,每次活动均视预知情况设定分数。
6、俱乐部实行积分会员制。分不同等级会员:非会员(队员)、会员、高级会员、VIP会员、终生会员。
第二章 俱乐部组织形式及产生办法
一、俱乐部的领导机构是理事会;运行机构为执行处,包括信息收集、带队出行、出行前后准备工作、拓展练习组织、日常活动安排。
二、理事会的职能与组成:
1、理事会是俱乐部的领导机构,负责俱乐部大政方针的制定,监督执行处日常工作的开展。
2、理事会由俱乐部创始人,对俱乐部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组成。主席、副主席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3、俱乐部章程修改、理事会成员变更,应召开理事会议更行讨论选举。理事会议每一个月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主席提起,或1/3以上理事提起召开。
三、执行处的职能及组成:
1、执行处是俱乐部的运行机构,负责俱乐部的日常管理。
2、执行处各小组以及小组成员由理事会讨论,2/3票数以上讨论通过。
3、小组成员若有个人原因需要更换,提请理事会研究通过,并设定新组员。
第三章 活动队员
一、参加资格
1、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有关法规。
2、必须注重环保,热爱运动,崇尚自然。
3、视活动性质、级别不同,应自行备有适当的户外装备一套或租借备齐。
4、必须是成年(年龄在16周岁以上),身体健康的户外活动的爱好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参加活动应有监护人在场,对其行为负责。
5、通过俱乐部网站或电话报名,符合以上条件的准予参加活动。
二、享有以下权利和服务:
1、有权参加所有由俱乐部组织、策划的活动。
2、有权在参加由俱乐部组织的活动中享用俱乐部的公共装备。
3、有权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种讲座和培训,并可代表俱乐部参加各类户外运动赛事。
4、有权在活动中放弃活动,但一切责任自负,并承担全额费用,特殊情况除外。
5、有权享受俱乐部提供互助服务。
6、有权对俱乐部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应尽以下义务和责任:
1、遵守国家法律和有关法规,遵守俱乐部章程。
2、遵守活动须知,按时参加见面会,签署《承诺书》,并填写相关资料。
3、应自行购买户外活动相关险种。对活动中存在或可能存在的不可预见的风险,自愿承担其责任,并独自承担事故发生后人身所受侵害伤害的救治责任和财产损失责任。
4、一切活动听指挥,严格服从俱乐部安排。活动中相互帮助,互助互爱,共同面对困难、克服困难、战胜困难。
5、自觉维护和扩大俱乐部声誉和形象,不得有损害俱乐部利益的行为。
6、尽到保密义务,不造谣传谣。
第四章 会 员
一、会员制度:
俱乐部会员制实行积分制。分不同等级会员:会员、高级会员、VIP会员。
二、会员资格:
1、队员:参加第一次活动后的队员,在未达到会员资格时,称为队员。
2、中级会员:参加活动积分达50分时,即成为会员。
3、高级会员:参加活动积分累计达200分者,即成为高级会员。
4、VIP会员:参加活动积分累计达300分者,即成为VIP会员(终生荣誉会员)。
5、终生会员:俱乐部创始人——蓝海水、鲨鱼。
三、会员资格的取消:
有以下情况者,经俱乐部理事会讨论,可撤消会员资格,直至可长期不予接受参加活动;造成严重后果者,可追究其责任。
1、严重违反俱乐部章程者。
2、严重违反纪律,多次劝阻不听指挥者。
3、对俱乐部造成重大损失者。
第五章 附 则
一、俱乐部保留对本章程的修改权和解释权。
二、本章程自二OO五年七月一日起实施。
星晨户外俱乐部
二OO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星晨户外俱乐部《队员手册》
您好!欢迎参加星晨户外俱乐部(以下简称星晨户外)组织的各种户外活动,星晨户外是一个健康向上、充满青春朝气的户外运动组织。参加活动之前,请您认真阅读以下说明:
活动性质:
户外活动不同于一般的休闲旅游。在本质上来说,它是一种带不同风险程度的运动项目。户外活动有诸多不可控因素,不同活动的地理环境、强度、技术难度、危险度各不相同,请根据自己的体力、经验和装备状况选择参加适当强度和危险度的活动。
关键:户外运动不仅仅是旅游!
安全:
由于俱乐部提供的是自助性的户外活动,因此这里没有无微不至的完美服务,很多事情还需要自己处理,并依靠团体协作,共同面对。需要强调的是:出驴活动中,禁止单独行动。
关键:户外运动依靠自助与协作!
保险:
俱乐部为非经营性民间社团组织,因此,俱乐部不能独立承担对内对外的民事责任。俱乐部在活动中只负责收集、提供活动行程的资料,并指导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救助措施。所有的活动全部采取自愿参加的原则,参加人员须充分了解户外运动所存在的高危性和风险性,主动自行购买相关保险。对于户外运动中所出现的人员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俱乐部不承担任何民事责任。每次活动前召开全体参与者的见面会,共同签署风险责任书,
关键:你的安全是你的责任!
装备:
每次出驴,请参考俱乐部在报名贴里关于装备的要求配备个人的徒步装备。切忌以下几点:1、没有照明设备(头灯、电筒)走夜路,特别是山路,极易导致滑坠;2、穿非运动类的鞋进行徒步,这样,不仅影响行进速度,而且一旦扭伤,将影响整个队伍的安全。我们建议应该穿着户外专用运动鞋3、穿非运动类的服装,不仅影响行进速度,在徒步过程中作一些难度动作时容易导致事故发生。4、不按规范装包,导致背负困难,过快损耗体能。
关键:你的安全也是大家的安全!
领队、组长与队员:
领队是每次活动的核心领导者,领队要充分考虑活动计划的周密性,安全性,对活动中出现的各种情况有临行决定的权利。同时每个队员(活动参与者)都应对自己的安全负责,这也是对他人负责,对整个团队负责。每个队员都可以对行程提出合理化建议,最后领队综合大家的意见进行决策。队员应充分尊重领队的决策,积极配合,使活动顺利进行。
领队的设置是根据参加队员的人数来确定的,原则上20名以内设置1至2名领队;20名以上队员,每增加10人,增设1名领队;特殊行程,可由俱乐部视情况增减领队人数。
领队没有报酬,领队只是一种义务和道义上的责任,分担领队的费用只是参考其他俱乐部的做法,对其付出的艰苦作小小的谢意;领队在活动中负责带领大家完成活动,安排组织诸如探路、前进、安营扎寨、联络向导等等具体事务,并有权根据当时的特殊情况,优先选择放弃原定行程或更改线路;所有队员负有服从领队指挥的义务和互相帮助的责任,在出驴时,俱乐部会视需要对队员进行分组管理。组长对领队负责。
组长(含副组长)权利义务:
1、注意清点人数(上车、下车、休息时、出发时等);
2、时刻关注组员身体状况,妥善协调互助关系,身体力行、相互帮助;
3、控制行进速度,不与前后组脱节,两组长分工合作,做好前后照应、承上启下作用;
4、全程强调安全第一,监督组员,不能超前组正常行进队员、注意超车礼貌问题;
5、起表率作用,做好榜样;
6、对组员情况进行记录,活动过后汇总,俱乐部对队员作出评价,好的表扬,表现差者进行批评,情节严重者处罚不接受活动报名一至两次;
7、出现问题及时与领队协商解决,作好全组队员间的团结工作。
组员权利义务:
1、一切先从大局出发,服从领队、组长安排;
2、一切行动听指挥,不单独行动;少个别行动时,应向组长汇报;
3、队员间的相互帮助;
4、对组长进行监督,在服从的同时,可在活动后向俱乐部发映,查实组长失职,对组长进行批评,情节严重者做不接受活动报名一至两次处罚。
关键:户外运动强调高度的纪律性!
环保:
作为户外运动的参与者,热爱自然、保护自然是我们的责任,俱乐部的环保制度包括:
1、 加强环境保护意识、常识的教育。
2、不随地抛洒、丢弃垃圾。
3、随时拾捡活动过程中见到的垃圾,尤其是自然不可降解或难以降解的垃圾。
4、对于活动中产生的垃圾可以自然降解的,就地处理(焚烧或掩埋)。不可降解或难以降解的垃圾(如金属、塑料、镀膜纸、电池等),原则上需携带回城后弃如垃圾箱。
5、在水源附近活动时,不可直接在水流中使用化学物质(肥皂、洗衣粉、沐浴露、洗洁净、洗面奶等),必须在水流5米以外进行。厕所、垃圾堆放处等不得建在水流附近(必须离开20米以外)
6、爱护自然环境中的一草一木,不随意采摘、挖掘植物,不任意践踏、砍伐植被(尤其是多年生木本和藤本植物)
7、有规定用火的地区,不在野外擅自用火;没有规定用火的地区,野外用火除了安全以外,必须考虑是否对植物、动物的生态产生影响(如不要火烧根系、不要烟熏蜂虫巢穴等)
8、尽量不用或少用永久式保护器械(如一次性岩锥等)
关键:环保是一种美德!
[END]
以上内容有效期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