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全市自建房严重安全隐患投诉举报热线的通知
北自建房整治办〔2022〕9号
广大市民: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全市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及时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部门工作要求,现向社会统一公布全市自建房严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监督举报热线,希望广大群众充分发挥监督举报力量,积极举报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或隐患整改不到位等问题。
一、各县(区)、涠洲岛旅游区举报热线
举报人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向各县(区)、涠洲岛旅游区自建房安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举报,并请提供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隐患详细地点、隐患情况等信息。
合浦县:0779-7201081;1773252443@qq.com
海城区:0779-3066280;zjjtjzhg@163.com
银海区:0779-3228356;3228356@163.com
铁山港区:0779-8610158;tsgjsj8610158@163.com
涠洲岛旅游区:0779-6010030;bh3992617@126.com
二、市级监督电话
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0779-2032291;bhzak2032291@163.com。
三、受理时间
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四、举报受理范围
举报对象的范围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包括但不限于:
(一)房屋地基基础不稳定,出现明显不均匀沉降,或承重构件存在明显损伤、裂缝或变形,随时可能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结构已损坏,存在倒塌风险的自建房。
(二)改变用途,将原居住功能的城乡居民自建房改变为经营性人员密集场所,如培训教室、影院、KTV、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等,且不能提供有效技术文件的自建房。
(三)加层、加夹层(含轻钢加层),或扩建、开挖增加地下空间,或擅自拆改主体承重结构、更改承重墙洞口位置、尺寸,且出现明显裂缝的自建房。
五、其他事项
(一)举报事项应当客观真实,举报人对其提供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二)举报事项不属于住建部门受理范围的,接到举报的住建部门应当告知举报人向有处理权的单位举报,或者将举报材料移送有处理权的单位,并采取适当方式告知举报人。
(三)应当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并为其保密,严禁泄露举报人的姓名、电话号码等情况。严禁将举报材料和举报人的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举报单位和被举报人。
北海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29日
(经办科室:质安科 联系电话:0779-2032291)
(来源:北海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