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文件精神,推进课后服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提高教育服务能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决定开展海城区校内课后服务非学科类机构和个人资质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具有合格办学资质且有意愿进入学校从事校内课后服务非学科类机构和个人。
二、准入条件
1.培训机构
体育类:经主管部门审批,具有相应资质的各类体育项目俱乐部。
艺术类、科技、综合实践类:具有相应民办非企业登记证或营业执照的培训机构。
2.个人
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身体健康,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非遗传承人等著名民间艺人可根据实际,适当放宽条件。
三、材料清单
有意愿进入学校从事校内课后服务非学科类机构和个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培训机构合法设立的证照或文件,包括营业执照、法人证件及其他资质材料等(原件、复印件)。
2.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教师必须提供学历证书、所授科目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教练证或相应的专业资质证件。
四、审核流程
培训机构和个人需报送相关材料,由海城区教育局各相关股室人员收集材料并初步审核,再报海城区教育局校内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列入海城区校内课后服务非学科类机构及个人名单,海城区各中小学引进非学科类的机构和个人必须在名单内。
五、提交审核材料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
2021年10月11日—15日每天下午:3:00—6:00。
(二)地点
1.体育类审核:海城区教育局北楼208室,联系人及电话:廖柏武 13321695833
2.艺术类审核:海城区教育局北楼205室,联系人及电话:
黄海英 18607796619
3.科技、综合实践审核:海城区教育局北楼311室,联系人及电话:
伍宗富 13367698288
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
2021年10月8日
(来源于“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