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海城区第六幼儿园
2021年秋季学期招生简章
根据海城区实际,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做好海城区第六幼儿园的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招生简章,具体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
小班3个,75人。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2017年9月1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海城区户籍,身体健康,适应集体生活的适龄儿童。
三、报名时间
2021年6月21 — 25日,逾期不予报名。
四、报名办法
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根据儿童实际情况,在报名时间内登录网站( http://www.8595.cn/6y/ )或用手机扫描二维码进入北海市海城区幼儿园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实填写报名表中的有关内容,最后提交报名表并确定完成报名程序。
五、录取办法
(一)拟录取程序
1.直接确定拟录取对象
报名结束后,经核实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人数,如果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即直接确定为拟录取对象。
2.电脑随机抽签确定拟录取对象
报名结束后,经核实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人数,如果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将在8月25日前,根据幼儿园招生计划数,采取电脑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为拟录取对象。
3.公示
确定为拟录取对象的,将在海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和幼儿园公告宣传栏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
(二)核验材料并确定正式录取新生
公示结束后,幼儿园通过电话通知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对象的法定监护人。监护人携带儿童和儿童本人的以下几项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海城区第六幼儿园进行现场核验:
1.户口簿;
2.健康证;
3.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4.一张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核验材料合格者,确定为正式录取对象。
六、新生入学
经确定为正式录取对象的适龄儿童,由幼儿园向适龄儿童监护人发出录取通知书。适龄儿童监护人按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相关要求到幼儿园办理入学手续。凡是未按时到园注册的,视为适龄儿童监护人主动放弃学位,幼儿园不再保留其学位
七、招生纪律
招生录取工作实行“阳光招生”。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纪律,在招生过程中不得对入园儿童及其监护人进行测试和变相测试;不得巧立名目以设置特色班、兴趣班吸引招生;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幼儿园地址及咨询电话如下:
地址:北海市海城区中山西路5号、46号
咨询电话:
0779—3200270
0779—3200773
北海市海城区第六幼儿园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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