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人可以参加住房公积金自愿缴存?
在北海市区域范围内居住,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以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如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等。
二、办理自愿缴存要什么资料?1、《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2、身份证和户口本(或居住证)原件;
3、就业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属于个体工商户的,提供营业执照;属于其他自愿缴存人员的,提供个人从业情况声明);
4、个人银行Ⅰ类借记卡(交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以及农村信用社)
三、个人如何办理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申请人通过网上或携带相关资料到业务窗口向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四、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有什么优惠措施?1.存款利率优惠。根据人民银行规定,自愿缴存人的公积金自计入个人公积金账户起,
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当前年利率为1.5%)。同时,自愿缴存人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销户提取时给予不超过利息额的10%利息补贴。
2.贷款利率优惠。
自愿缴存人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满12个月后,购置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以贷款50万元,期限30年为例,按现行的利率计算(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3.25%,商业贷款基准年利率为4.9%),
办理公积金贷款总利息约为28.33万元,办理商业贷款总利息约45.53万元,公积金贷款利息比商业贷款利息少17.2万元。实际上目前商业银行执行的贷款利率往往更高,实际支付的利息总额要更多。
五、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后能不能提出来?自愿缴存人员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的使用条件,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
另累计缴存公积金满24个月以上,在没有公积金贷款或已还清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可以随时销户提取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比单位职工更加灵活。六、缴存比例是多少?缴存基数有上限或下限吗?月缴存额怎么计算?自愿缴存人员的公积金缴存比例为20%。月缴存基数则由自愿缴存人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申报,但不能超出公积金中心当年公布的缴存基数上下限范围,如2020年公布的基数上限为18660元,下限为1810元。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
七、有哪些银行可以代办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目前申请人可通过
交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以及北海农信社这六家银行申请办理自愿缴存业务,下一步将扩大代办银行的范围。
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办理网点及电话:北海市北海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积金中心缴存窗口(市本级) 3087059
合浦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合浦管理部) 7198010
南康镇铁山港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铁山港管理部)8607276
涠洲岛代办点地址:北海市海城区涠洲镇双拥路5号广西农村信用社内 6012130
北海市住房公积金咨询热线:0779-12329
来源:北海公积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