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通报2019年度市县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结果,合浦县获评“综合评价好”等次。
据悉,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结果分三个等次,分别是“综合评价好”、“综合评价较好”、“综合评价一般”。合浦县连续两年(2018年、2019年)获得自治区扶贫成效考核“综合评价好”等次。
图为石湾镇大田花谷工人在培育三角梅
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合浦县紧紧围绕国家“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摘帽标准和自治区关于贫困户“八有一超”、贫困村“十一有一低于”的脱贫摘帽具体要求,多措并举,取得了显著成效,2019年实现8个贫困村和贫困人口10865人脱贫摘帽。
精准实施教育扶贫
全面落实“双线四包”工作机制,控辍保学落实到位。组成428个控辍保学工作小组,印发19597份宣传资料,进村入户开展劝返家访1530人次,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无辍学学生。精准资助,不落一人。2019年,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22141人次获得教育资助,资助金额1389.1301万元。
同时,精准实施“雨露计划”项目。2019年,合浦县共安排专项扶贫资金550万元实施“雨露计划”项目,将补助资金发放到位,确保精准补助、应补尽补。
落实基本医疗保障
合浦县由县财政落实兜底经费,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100%。据统计,2019年,合浦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累积救治8989人次,住院治疗平均报销比例94.66%;29种特殊慢性病门诊救治病例8585人次,医疗费用平均报销比例84.96%。
实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一站式”结算。让数据多跑腿,服务对象少跑路,确保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超90%,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超80%。2019年,该县发放“村医通”244个,村卫生室已基本具备医保结算功能。
同时,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合浦县将28家医疗机构全部纳入贫困人员“先诊疗后付费”定点医院。贫困户在定点医院诊疗,不用先交押金,诊疗结束后只需交纳个人自付金额即可出院。2019年,全县享受“先诊疗后付费”贫困人员达9097人次。
图为贫困户在合作社上班,喂养鸽子
此外,合浦县全面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19年,全县689名医务人员组建182个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应签尽签率达100%,并给予已签约贫困人口随访5.25万人次,有效防止贫困人员“小病拖大、大病拖贫”现象发生。
住房饮水有保障
对全县17106户“四类对象”住房安全情况进行鉴定,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9472户,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上墙标识全覆盖。2019年,实施农村危改项目967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76户,低保户等3类重点对象591户),发放危改补助资金568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76户,补助资金共拨付1586.65万元。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已全部解决。2019年自治区下达饮水安全战役项目任务7个,已完成7个,改善和解决饮水安全人口1.1811万,其中,解决6个贫困村饮水安全问题,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户共718人。
扶贫项目和就业扶贫齐发力
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共9472户,有“5+2”特色产业贫困户7755户,全县主要劳动力均长期外出务工(自主创业)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贫困户1361户,“5+2”特色产业覆盖率达95.61%。
制定了《合浦县特色产业扶贫项目以奖代补实施细则》,2019年,共安排专项资金4786.706万元扶持符合条件贫困户实施养猪、鸡、虾、牛和种植优质稻、辣椒等项目。
全县共有65个已脱贫摘帽村, 65个已脱贫摘帽村都已建设1个以上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比例达到88.99%。截至2019年年底,全县共有12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71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241家家庭农场。
合浦县极度贫困户161户,已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148户151人。同时,出台《合浦县“脱贫攻坚”贫困户转移就业交通补贴实施方案》,2019年以来,拨付交通补贴3211人次149.991万元。
(来源:合浦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