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压实旅游景区疫情防控管理责任。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与当地卫生健康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严格督促旅游景区经营单位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旅游景区经营单位为旅游景区疫情防控的责任主体,旅游景区企业法人及相关负责人为旅游景区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工作,落实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和工作任务。
二、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旅游景区经营单位要与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签定旅游景区疫情防控责任书,在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导下,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落实专人专班,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和落实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实施方案,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旅游景区经营单位要购置和配备相应数量的体温检测仪器、消毒用品、一次性医用口罩等防护用品、设备,做好防疫物资储备,保障防疫物资充足到位。
三、严格执行旅游景区暂时关闭决定。疫情防控期间,旅游景区经营单位要严格按规定暂时关闭旅游景区,并不得在景区内举办任何公众聚集活动、文化旅游活动及类似活动。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监督景区关停工作,对未经允许私自营业的景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严格旅游景区封闭管理。疫情防控期间,旅游景区经营单位要对旅游景区实行封闭管理,所有无关人员、车辆禁止进入景区,并严格实行实名登记管理制度,对疫情防控期间出入景区的工作人员、车辆登记造册。旅游景区按规定恢复开放后,要严格实行景区进出口管控,尽量只开设一个出入口,并设立进出人员体温检测点和临时隔离区,对进入景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如有发烧、咳嗽等疑似症状的一律不得进入,并及时送到临时隔离区,第一时间报告当地疾控机构,转送就近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五、严格从业人员防疫管理。疫情防控期间,旅游景区经营单位要求工作人员实行每日身体健康检测,建立检测记录台账,发现疑似症状人员,应当立即隔离并按规定及时报告。旅游景区工作人员必须主动向用人单位申报个人身体健康状况和返岗前14天外出情况,对有重点疫情区域旅行、居住史的,要隔离观察14天,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回工作岗位。对目前仍在疫情较重地区尚未返程的人员,应告知其暂不返回。
六、严格保持环境清洁卫生。旅游景区暂时关闭期间,旅游景区经营单位要安排工作人员定期对景区内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保持景区清洁卫生,减少病毒污染风险,为恢复景区开放做好准备。旅游景区按规定恢复开放后,旅游景区经营单位每日要对景区设施、场馆、卫生间、电梯等重要区域进行严格消毒,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清运垃圾,设置废弃口罩垃圾桶。公用物品及公共接触物品或部位要加强清洗和消毒。
七、严格规划和经营景区场所。旅游景区经营单位要科学规划景区内经营场所,合理疏导人流,避免人员过于集中。要加大各项设施设置距离,合理控制到景点游玩人数,避免人员过于集中。
八、严格疫情防控宣传引导。疫情防控期间按照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旅游景区经营单位要及时处理好行程调整游客的解释说明及相关善后工作。旅游景区按规定开放后,旅游景区经营单位要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疫情防控培训,提高个人防控能力,并安排工作人员做好对游客的新冠肺炎预防宣传工作,提醒游客注意健康防护。
九、严格执行疫情信息报送和值班值守制度。疫情防控期间,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旅游景区经营单位每天要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当天疫情防控情况,疫情信息做到第一时间收集、第一时间研判、第一时间上报,对存在瞒报、迟报、漏报的单位和个人,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责任。旅游景区经营单位要加强旅游景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了解掌握旅游景区有关情况,出现疫情按要求及时处理和上报。
十、严格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加强对旅游景区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旅游景区,责令其立即整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开放;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的,要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文化娱乐旅游体育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十严格”一、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影剧院、KTV、演艺场所、网吧、游乐场、健身馆、游泳馆、体育馆、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纪念馆、城市公园等公共场所(以下统称“文化娱乐旅游体育经营场所”)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是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要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并与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等建立联动机制,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开业、复业前要按规定与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签订疫情防控责任书,符合规定防控条件才能开业、复业。
二、严格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宣传、文化旅游、体育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认真监管好文化娱乐旅游体育经营场所。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实行零报告制度,明确一名疫情防控工作联络人,每日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送疫情信息。
三、严格落实停业期间防控措施。各文化娱乐旅游体育经营场所暂停对外开放和营业期间,要在场所显著位置张贴闭馆告示,并通过网络渠道予以公告。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消毒物品,做好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消毒处理、清洁卫生等工作,为开业、复业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在停业期间,创新服务方式,通过在线文化馆、在线图书馆、在线博物馆、在线大剧院、云课堂等方式,利用互联网做好线上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真正做到停业不停服务。
四、严格摸排从业人员信息。各文化娱乐旅游体育经营场所开业、复业前,要安排专门人员全面排查从业人员信息,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对来自或途经疫情区域的人员实行重点追踪,督促其居家隔离观察不少于14天。场所开业、复业后,每日对工作人员开展健康监测,建立工作人员体温监测登记,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症状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工作人员上班时须全程佩戴口罩,接触书刊、文物、书画作品时,要佩戴手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用品。
五、严格加强人员出入管理。各文化娱乐旅游体育经营场所开业、复业后,要在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设备或使用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按照“先测体温后进入”的要求,对进入场所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一旦出现体温超过37.3℃,应及时送到临时隔离点,及时报告当地疾控机构,并协助开展有关调查处置工作。拒绝不戴口罩人员进入场所,合理设置场所进出通道,出口与入口须隔开一定距离,分道出入,尽量避免进出人员扎堆。
六、严格搞好场所卫生消毒。各文化娱乐旅游体育经营场所开业、复业后,每日要对场所出入口、大厅、展厅、报告厅、阅览室、卫生间等重要区域进行严格全面消毒,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清运垃圾,设置废弃口罩垃圾桶。公用物品及公共接触物品或部位要加强清洗和消毒。公共洗手间保持清洁,配备肥皂、洗手液或含醇手消液,确保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使用。电梯按钮、自动扶梯扶手、门把手等经常接触部位每日不少于2次消毒。
七、严格加强通风管理。各文化娱乐旅游体育经营场所开业、复业后,要时刻保持封闭区域空气流通,优选自然通风,也可采用机械排风。保证空调系统或排气扇正常运转,定调送风口、风管定期清洗消毒。要提供除湿装置,将湿度控制在最佳范围内。
八、严格加强宣传引导。要通过场馆LED屏幕滚动播放标语、张贴和摆放宣传画以及相关视频等方式,及时发布疫情风险预警信息,引导观众、员工注意自我防范。引导员工通过官方渠道了解疫情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利用微信、短信等转发非官方信息,做好身边辟谣工作。
九、严格做好日常管控。在当地疫情解除前,各文化娱乐旅游体育经营场所一律暂停举办大型公众聚集性活动,包括演唱会、音乐会、展览、展销和人才招聘,以及其他大规模群体性活动。对确需举办的聚集人数较少的户外节日娱乐活动,举办方须按规定报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并制定详细的活动组织方案,严格采取秩序维护、必须的消毒预防、环境清洁的条件下方可进行。
十、严格开展监督检查。文化和旅游、影视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牵头相关部门,在文化娱乐旅游体育经营场所开业、复业后,定期进行实地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通风、消杀、体温监测、现场管理、应急处置、物资储备情况。对场馆通风不畅、消毒不到位、现场管理不到位的,及时督促整改,拒不整改或问题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置。
来源:北海市旅游文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