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电器的举报】
格力电器在6月10日白天,通过官方微博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开举报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
举报信源文件如下:
以下是全文内容:
关于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的举报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5月2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能效水效标识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能效水效标识监督检查,打击虚标行为。我司特向贵局实名举报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的问题,提请贵局核实查处。
众多消费者此前曾向我司反馈奥克斯空调价格便宜但耗电量很大的意见,经我司实验室(获得CNAS认可,具备检测资质)实测,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以下型号空调产品与其宣传、标称的能效值差距较大。经我司委托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检测验证,检测结论与我司检测结论一致,能效比和制冷消耗功率的检测结论均为不合格。生产销售此类产品不仅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国家节能减排环保政策以及市场公平竞争的良性秩序也造成了巨大破坏。
|涉及具体型号包括:KFR-25GW/NEW+3、KFR-35GW/NFI19+3、KFR-25GW/ZC+2、KFR-35GW/HFY+3、KFR-35GW/NEW+3、KFR-25GW/NFI19+3、KF-26GW/NEA1+3、KFR-35GW/ZC+2等8个型号。以KFR-25GW/ZC+2为例,标称能效比3.59(达到国家二级能效标准),第三方实测值仅为2.68,远达不到3.40的国家二级能效标准,距离3.20的国家强制性标准也有较大差距。不排除其他在售型号也存在类似问题。
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2021.3—2010)的强制性标准,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项、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违反了《标准化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巨大。目前,上述产品仍通过主流电商平台及实体卖场销售。据奥维云网公布的中国空调电商市场零售额TOP20机型排行榜数据统计,仅KFR-25GW/NEW+3、KFR-35GW/NEW+3两款机型产品2018年线上零售额就高达16.71亿元,销售量近百万台套。
鉴于上述情况,我司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十条、《标准化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特向贵局举报,提请贵局依照《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依法查处。如相关行为涉嫌构成《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请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珠海格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日
【奥克斯空调当晚8点的回应】
【最新进展】
2019年6月10日 20:01 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其官方微博发布声明,对今日关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声称的举报信做出回应。其回应声称:格力举报不实,已向公安机关举报。
以下为奥克斯官方回应:
以下为奥克斯回应文字版:
奥克斯空调关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所谓举报信的声明
针对2019年6月10日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在微博上对奧克斯的诋毁,我司声明如下:
格力既非消费者又非国家监管部门,其声称消费者向其举报我司产品问题,明显不合情,不合理,漏洞百出。正当618空调销售旺季来临之际,格力采用诋毁手段,属于明显: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据奥维云网公布的数据显示,一季度奥克斯空调线.上销量增长56%,格力空调下滑11.6%。
奥克斯作为一家有责任、有担当的企业,产品质量过硬,性价比高,连续多年线上销量、好评率均第一。我们愿意接受广大消费者和国家相关部门监督检查。
对于格力的不实举报,我司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将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依法保护我司合法权益,维护市场正常秩序。
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0日
对于格力与奥克斯的互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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