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我发了下面能链接的贴子,想不到两年后的今天竟然也有下集续上
老人领100补贴的坎坷路程https://www.beihai365.com/read.php?tid=11942857我家的老人,瘫痪后再挺了整整10年终于走了,个中的辛酸,只有过来人才能领略明白,我安排老人后事,然后逐个到下列部门办理销户手续
1,到户籍管辖社区服务中心,申报,取得老人死亡医学证明
2,用证明到殡仪馆办理火化(得火化证)
3,用死亡证明到居委会办停津贴
4,用户籍本,身份证,死亡证到管辖户籍所办理销户
上面的部门,办理得非常通畅,因为政府老人补贴还有200来块钱,接着
5,用存折本,死亡证书,销户证明到农村信用社要求取最后的补贴钱,并销储户
排队到我时把第5的材料递入,并解说来意
业务员说:你要到政府公证处办理公证证明书。
我一楞:什么证明书?
业务员:亡者遗产证明书,证明财产归谁所有。
我不明:这关系申请手续,代领证明手续一直都是我经手办理的啊?
业务员:我社规定,储户人亡故,不能没公证书来取钱了。
我头大:如果我不先递交死亡证明材料,是不是能先取钱了?
业务员:是的。
我。。我。。 火了:这规章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们不能当我先取钱后办销户?
业务员:不行的,我们已经知道了这事,就不能给你取钱了。
我大声:天下间哪有这种狗屁规定,我销户为的是怕社保局再打钱下来,而我又要重新退钱回给政府,好麻烦的(我暗忖,这到底什么人制定的,够白痴,专找我地的这种人笨戳)
大厅业务员:我们也是没办法的。
我最后问:你们不会在储户上注明客户已经死亡了吧?
大厅业务员:还没有。
经过这件事,我不禁想,呼,有些办事章程,有时,佛都上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