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北海市海欣荣市场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建筑物的举报
北海市规划局:
北海市银海区银滩镇北背岭回建区海欣荣市场属于违法建筑,为此,我们向贵局举报,具体事实如下:
我们是北背岭回建区搬迁户和回建区明基市场经营户,也是银滩改造建设作出贡献的群众。2007年为了配合并支持北海市政府搬迁,我们是最先签字支持政府搬迁改造建设的先进分子,所以得到市政府搬迁回建照顾,政府给予我们优先选择回建宅基地。第一批选择回建宅基地时间是2007年11月14日上午8点举行,地点设在银滩镇咸田村委。根据政府当时提供的宅基地规划图案,回建区明基市场是北背岭回建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依法规划定性的,是当年的规划规模为适用6万人住户的生活区市场,我们第一批选择回建宅基的住户大部分都是原白虎头(搬迁前)市场的经营者,为了我们方便市场经营,我们放弃上海路一线地的宅基地来选用明基市场边缘的宅基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七条 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近日来,经常有不明身份之徒到回建区明基市场来干扰驱赶我们经营户,要经营户全部搬迁入所谓的“疍家小镇海欣荣市场” 经营,如果不搬,后果自负。我们在合法取得建设许可的市场经营反遭违法分子的干扰,银滩搬迁还在进行中,还没有结束,政府给我们的安居承诺怎会说变就变呢?政府当年的规划没有“疍家小镇海欣荣市场” 。
按照当年的搬迁规划,现在的“疍家小镇海欣荣市场” 所占用的土地是北背岭回建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项目的养老院广场绿化(公共事业)用地。为了弄清该市场的建设合法性,我们向市规划局和银海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取得政府信息认定,“疍家小镇海欣荣市场” 从来未依法办理过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手续,规划局也没有出具过该项目的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条 城市新区的开发和建设,应当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时序,充分利用现有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严格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体现地方特色。
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疍家小镇海欣荣市场” 建设违反了这一规定。
今年5月7日,政府部门联合拆除银滩3号路的17处违法建筑,并在北海电视台新闻播道中强调,对违法建筑零容忍,必须依法拆除。由此可见,“疍家小镇海欣荣市场” 完全属于违法建筑,完全属于政府零容忍需要拆除的对象,应按《城乡规划法》第66条进行处理。
综上事实,海欣荣市场是北海市海欣荣市场开发有限公司的违法建筑,该违法建筑给银滩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蒙上阴影,给政府抹黑,影响极坏。为此,举报人根据《宪法》第41条和《城乡规划法》第9条规定,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举报,请及时受理并组织核查、处理。
举报人:银滩回建区群众152人,签名册8页附后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