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百度知道yoyonba”:
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关心。对我中心在为您办理业务的过程中给您造成的误解和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
按照有关部署和要求,我市于2016年8月8日正式启动市本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一直以来,我中心始终以“提高效率、服务群众”为工作目标和落脚点,千方百计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探索和总结工作方法,精益求精提升服务质量,切实满足广大群众办证需求。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在开展具体业务过程中,个别工作人员对业务政策理解、解释不到位,以及总体业务办理经验不足,效率有待提高、各环节衔接尚不够流畅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已经着手采取各种积极有效措施不断加以解决和改进。
就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深刻的反思,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我市没有出台或实施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方面的新政策。为方便群众办事,在办理具体业务过程中,我中心开设提供了短信通知服务,并针对不同的业务类型提供相应的服务信息。您在网贴中提到的短信内容,是我中心针对已受理推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业务类型向具体申请人发送的短信服务。
鉴于之前房、地分开登记的实际,我中心对个人持有房产证书、分割土地证书的,可持土地证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地合一的《不动产权证书》;如果个人没有办理分割土地证书,同时开发商不能配合业主办理土地登记转移的,经申请可按权利不变动的原则核发《不动产权证书》。不会对已经办理房产证书现需要办理过户的不动产登记产生影响。
经了解核实,我中心咨询服务窗口确实存在个别工作人员在提供政策咨询服务过程中对具体政策理解不到位、解读有偏差的情况。对此,我中心第一时间通知窗口更正,按照上述方式办理,不影响群众办理业务。同时,对有关个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此外,我中心还以此为契机,化不足为动力,立即组织召集不动产登记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进行集体业务学习和培训,确保政策理解执行无偏差,服务百姓积极到位。
二、目前,不动产过户已不需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中间过户信息。在刚启动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初期阶段,由于不动产登记部门与房地产交易部门相关数据未能共享等原因,申请人在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时,需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开具中间转让过程行为的相关证明材料,这给申请人带来极大不便。现经共同努力,目前我市已基本实现业务数据共享。除特殊情况外,申请人已不需要到房地产交易部门查询中间转让过程行为相关信息,不动产登记部门在系统内即可完成相关信息的核查。
近日,针对不动产登记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中心已分别和金融机构、房地产开发商召开了专题座谈会,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沟通和交流。同时,我中心还与房地产交易中心联合组队到长春、济南、柳州等实施不动产登记工作成效突出、经验丰富的地市学习取经。目前,我中心正在抓紧完善不动产登记系统,积极组织研究妥善解决存在问题,争取为广大群众提供更高效、更优质的服务。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同时也欢迎您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北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0779-3965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