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实施“早餐示范”工程公告
为调整和改善广大市民的早餐饮食结构,规范早餐质量标准和市场秩序,通过政府引导,企业按市场规律运作,建设“统一标识、统一形象、统一生产、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管理”规模化、连锁化经营的早餐供应体系,为广大市民提供营养卫生、价廉物美、方便快捷的放心早餐。根据《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早餐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北政发[2010]217号),现将实施“早餐示范”工程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办企业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以大众食品化餐饮为主、兼具食品加工和配送能力的企业;
2.企业具有营业执照、餐饮许可、消防许可及相关资质并在有效期内,须通过 IS0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IS09000系列、HACCP任意一种认证;
3.企业资信状况良好,守法经营,无商业欺诈、商业贿赂等不良记录;
4.企业具有独立食品加工、配送中心,其中加工中心
的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平米,自行加工主食品种不少于20个;
5.在北海市范围内具备开发早餐经营网点的能力,到
2011年年底前,自营早餐的固定门店不少于5个,或流动早餐供应网点(含早餐亭、早餐车)数量不少于60个(其中固定门店数量也要不少于5个);
6.企业现有主食加工中心配备食品安全检测实验室和
至少2名专业检测技术人员;
7.企业具备较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总部与各经营网点之间具备互联网能力;
8.企业必须遵守国家和北海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申办企业提交材料
1.实施“早餐示范”工程项目申请报告;
2.实施“早餐示范”工程项目可行性报告或项目计划书;
3.实施“放心早餐工程”的生产经营方案;
4.申办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税务登记证、企业机构代码证。(交验原件);
5.企业或新设企业投资一方通过IS0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IS09000系列、HACCP任意一种认证(交验原件);
6.企业食品生产或经营许可相关证书复印件(交验原件);
7.申报企业生产经营场地相关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
8.申报企业符合商务部早餐生产规范的早餐食品生产车间工艺流程图;
9.申报企业早餐食品生产所需各类生产设备及检验仪器清单;
10.企业或新设企业投资一方具有高、中级技术职称人员证明材料;
11.申报企业拟生产的早餐食品产品目录及产品配方。
三、时间安排
1.企业申报时间:2010年10月30日前申办企业持本公告“第二条”要求所需书面材料,向北海市实施“早餐示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北海市商务局商业改革发展科)申办北海市“早餐示范”工程。
2.确定申办企业时间:2010年11月30日前,“早餐示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评审小组对申办企业提供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择一家企业承办“早餐示范”工程。
3.“早餐示范”工程验收时间:获得承办北海市“早餐示范”工程企业于2011年4月30日前做好项目的建设和各项准备,向北海市“早餐示范”工程办公室申请验收,经组织验收并通过验收的,签订承诺后(按提供格式承诺),颁发“北海市早餐示范工程”承办企业牌匾,没通过验收或经整改后达不到验收标准的,取消企业承办权,另选一家企业承办。
4.“早餐示范”工程开业时间:拟定2011年5月1日开业,经营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经营时间为:5:00-9:3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经营时间为:5:00-10:00。
附件:1.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建设规范
2.早餐经营规范(SB/T10443—2007)
北海市“早餐示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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