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会员管理
(一)入会
1、申请入会前必须参加过两次协会的活动,再根据要求填写入会申请表,备好一寸彩色免冠相片三张、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一张,并提交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核对。
2、申请人资料包括:真实姓名,常用网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紧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固定电话、移动电话、QQ、Email),个人专长及特殊意愿,参加志愿者活动的意见,加入时间(入会申请表附后)等。
3、申请人通过书面方式向会员管理员递交个人资料。
4、根据协会规定按时缴纳会员年费。
(二)驻会会员资格确认
申请人在办理完入会手续后,即成为协会驻会会员,并发放会员身份识别卡。
(三)注册会员资格确认
驻会会员完成年度培训,且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时间满30小时后,即自动成为注册会员。
(四)会员公布
秘书组定期在协会网络平台上进行会员变动情况公布。
(五)会员年费
1、会员年费每年缴纳一次,每年10月1日——12月31日为下一年度会员年费的缴纳时间。每年10月1日以后入会的新会员直接缴纳下一年度会员年费。
2、会员年费主要用于协会活动的组织开展、日常管理工作的开支、会员统一标识的制作,以及会员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志愿服务活动的人身意外保险。
(六)会员培训
为增加会员对协会的了解,提高志愿服务技能,协会秘书组负责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各类培训,其中驻会会员在办理入会手续后一年内必须参加一次A类培训及一次其他类别的培训,注册会员每年度必须参加至少两次培训。会员培训类别分为三类:
A类:基于入会必须了解的协会章程、制度及志愿服务基本常识的培训。
B类:协会各功能组、项目组以知识分享、活动管理能力提高为目的的培训。
C类:受协会指派外出参加的培训。
四、协会志愿服务管理
(一)“协会志愿服务”的认定
只有符合章程规定的协会业务范围及其他相关内容,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认定为“协会志愿服务”。
1、在协会网络平台上,使用协会公用ID公布、且标有协会编号的志愿服务活动。
2、经协会功能组、项目组组长、秘书长或会长同意或授权的志愿服务活动。
3为提升志愿服务能力由协会委派参加的各类培训及协会内部组织的会员培训。
4、为加强、完善协会管理召集的各类会议。
(二)协会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方式。
1、使用协会公用ID,在协会网络平台上发布预告帖。
2、协会各功能组、项目组负责人、各小组联络员召集或通知。
3、重大活动,协会将通过群发短信通知。
4、协会各公用QQ群公告。
(三)协会会员参加活动的基本要求。
1、佩戴协会统一发放的协会会员身份识别卡。
2、以“会员编号”和常用网名或真名签到。
3、主动分担活动中的工作任务。
4、自愿报名、志愿参与,听从活动管理人员的组织安排。
五、星级晋级制度
(一)协会志愿服务时间(以下简称“服务时”)
1、定义
协会志愿服务时间,是指协会会员参加经协会认可的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间,协会给予的确认和奖励,作为会员资格晋升和注册会员晋级的依据。
2、服务时的管理
(1)协会秘书组负责服务时及其它有关会员工作的具体管理。
(2)协会实行每参加一次志愿服务活动记录一次服务时的原则,服务时可跨年累计。
(3)每次服务时的确认和记录由该项志愿服务活动负责人负责,服务时以小时作为单位记录。
(4)协会志愿服务活动负责人须于活动结束后3日内,统计参加该次志愿服务活动的会员名单和服务时,在协会网络平台上公布的同时,发电子邮件给协会秘书组备案存档。
(5)协会秘书组在每年第一季度内完成并上网公布上年度所有会员服务时的统计情况。
(二)注册会员的晋级
1、驻会会员当服务时累计达到30小时后既晋升为注册会员,为奖励和鼓励注册会员积极参于志愿服务活动,协会对注册会员实行星级晋级制度管理。
2、注册会员的星级晋级管理由协会秘书组相关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组织与实施。
3、注册会员星级共分为五级,即一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星,五星为最高级别。星级必须依次晋级,不得跨级晋级,星级在注册会员的身份识别卡上标注。
4、刚从驻会会员晋升上来的注册会员自动定为一星志愿者;当服务时达到90小时晋级为二星志愿者;当服务时达到170小时晋级为三星志愿者;当服务时达到270小时晋级为四星志愿者;当服务时达到420小时、入会时间在五年以上晋级为五星志愿者。
5、当注册会员的累计服务时达到晋级标准时,由协会秘书组在次月15号前通知其本人办理晋级手续。
六、退会
1、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身份识别卡。
2、按协会《会员资格管理办法》规定不按时缴纳会费,接到协会通知一个月内仍未补交的,视为自动退会。
3、担任协会管理工作的会员退会,须向协会理事会提交书面申请,并在一个月内将负责的工作移交完毕后方可退会。
4、会员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本章程及协会相关规定,或其他有损本协会利益且情节严重的行为,经理事会讨论,可予以除名。
七、附则
本办法于2010年5月16日起实施。本办法的解释、修改权归属协会理事会。
三中村佬代发
2010年5月17日